不出所料,临发车前六小时,黄煜收到候补订单失败的信息。
十月一号一大早,秦岭清便开着车开启送女朋友回家的路程。
十月秋收,天空如同泼了一桶水彩蓝,绘成羽毛形状,隔窗望去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天高云淡,路远水迢。
下了高速,窗外的景象慢下速度,一帧帧黄色美景落入眼中。
广阔天地衬得忙碌的人儿渺小的很,还有旁边正在运行的大型收割机,走过之后大地露出原貌。车后跟着主家,手里是一把镰刀加上一口独有特色的尿素袋,捡拾起被机器无情抛弃的、零落的玉米棒子,那是庄稼人的宝贝疙瘩。
“你见过收玉米的吗?”黄煜有些好奇,像秦岭清这种从小生长在城里的孩子,是不是没见过农村的世面,就像她到现在还不知道课本里的少年宫到底是长什么样,是用来干嘛的一样。
黄煜总结出来,这都算没见过世面,在她看来,秦岭清也是没见过世面的人。
果真,秦岭清摇了摇头。
“那你知道玉米是长杆上的吗?还是埋土里的?”
“长玉米秸上的。”
“你还真答对了。”还真没难住他。
“我就算没见过收玉米的,我初中也学过生物,你这问的未免也太看不起人了。”秦岭清语调不紧不慢,跟她平叙事实。
“而且,我爷爷奶奶临去世前都还有两三亩地种着,我平时回去的时候肯定见过,见过小麦刚长出来像草一样,后面就会抽出麦穗,再后面就是风吹金色麦浪,我都见过的。”
“那你说没见过收玉米。”黄煜回怼,刚才自己肯定没听错,他就是说过。
秦岭清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给说跑偏了。
“奥!对!我确实没见过收玉米。”秦岭清看镜子里黄煜一脸不信的样子,肯定的语气,“真的。”
“我脑子里的印象,只记得每年我爸从我奶那提一大袋子嫩玉米,还包着绿色的皮,煮着吃能吃好久。”
说起这个来,他有四年没吃过父亲从奶奶那提来的玉米了,那两三亩地也便宜地承包给了别人。
这时,黄煜叹了口气。
“怎么了?你叹什气?”秦岭清不知道那个地方又让她触景生情了。
只听黄煜十分可惜的语气,说着不带一丝怜惜的话。
“我爸几年前把地包出去了,不然,你还能感受一下秋收,去地里剥玉米抬玉米的,锻炼锻炼体格。”说着,拍了拍他肩。
也就趁他开车不能拿她怎么样了的时候呈口舌之快。
男声清亮,带着质问。
“我体格需不需要锻炼,你不清楚?”
“咳咳……”刚打开保温杯,喝了一小口水,还没来得及喝完第二口就立马呛了出来。
水说着嘴角滴了两滴,黄煜连忙抽了两只纸巾,一边咳一边继续擦。
始作俑者现在倒是做起好人来,空出一只手给她拍着后背。
他体格是不需要额外锻炼,可偶尔锻炼一下也没坏处吧,毕竟他年龄在那呢,黄煜只是心里想着,话没说出口,给他留了点面子。
现在,黄忠夫妇是住在镇里,在镇里各自找了份工作,每天回家也方便。
镇里相对于村里,空气环境没有什么大差别,有个优势就是,买东西方便。老两口上班的时候就不用记挂黄伊的饮食问题,就算女儿不做饭,那也可以换着花样吃,用水也方便。
还没进镇,就看到一个几十米高的砖砌的类似烟囱样的大柱子,从上往下几个大字——乐镇欢迎您!
看到这个标志,黄煜明显激动起来,给他介绍路边熟悉的商铺。
这个买衣服的,是我觉得整个镇里衣服最好看最赶潮流的,开店的老板娘穿的也时尚,以前我过年的新衣服都从这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