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个月,扯了半头头发,死了无数脑细胞,终于把前两个世界写完了。
千重把自己打扮成丫鬟,带着稿子去了书肆。
书肆老板看了不到一盏茶时间,就把稿子扔出门外,让她赶紧滚不要来捣乱。
千重觉得这老板多少有点没眼光,她这多少也算的上是揭示未来的小说了,竟然不懂的欣赏。
千里马有,而伯乐不常有,千重理解古人眼光的局限性,也不气馁,接着去下一家投稿。
第二家老板人很好,派人给她端茶倒水吃糕点。糕点好吃的不得了,就是老板多少有点不尊重人,不到半盏茶就拒绝了她。
不是?五分钟时间能看啥?这也太敷衍了吧。
千重告诉老板可以再看看,后面有不一样的东西,老板摸摸千重的小手:“你是哪家的丫鬟,要不给我做妾?”
千重一把掀了老板的桌子,还拿走了老板给打包的糕点。
有辱斯文!简直是有辱斯文!
文豪之路原地踏步,千重不甘心,第二天揣了一肚子气又去第三家。
这位老板和其他老板都不一样,虽然脸色有点难看,但不妨碍人爽快,一下给了十两银子买断。
十两银子?这打发乞丐呢!人家穿越女都是都是分成,千重不服气,也要分成!
老板瞬间阴转晴,开始列成本,印刷成本,销售成本,然后迅速拉出分成协议,,四百本保本,没过千重赔钱,过五百本以上就给千重半成,一千一成……一万五成。
偌大个京城,快百万人口,再加上走亲访友送礼,再加上外地流动人口,千重估摸着以这本的新鲜性,怎么着也得一万朝上走,于是爽快的签了协议,掏了保证金给老板。
一个月后,大街小巷,包扣医馆大夫的嘴里都讨论着一本新鲜出炉的小说-《西厢记》。
而千重的《千重奇遇记》从书肆最中间的位置一挪再挪,最后挪到角落里吃灰去了。
忙活一个月,净赚负十两,看着书桌上的《西厢记》,千重愧疚了一瞬,又开始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无删减版的就是刺激啊!
洪亮的钟声,一声又一声,叫醒的颓废的千重,千重问小丫鬟这是哪个寺的?
小丫鬟啪啪的锤着衣服:“是丧钟,老皇帝崩了,京师都戒严了。”
千重吓得一激灵,想到历史上皇子争权,再加上马伯恩临走时的话,总觉得京城不会这么平静。给了小丫鬟些钱,雇小丫鬟全家去买米买豆买面买盐买柴,晚上看家护院。
小丫鬟背着豆子回来,把剩下的钱给千重,觉得千重犯傻了:“我大哥这几日不能上工,夫人要是怕,我让大哥来看几天院子,管吃就行,夫人可别乱花钱了!”
千重看着小丫鬟水灵灵的眼睛,没有收钱:“傻丫头,把钱给你爹娘,让他们买几把锋利的好刀,这几日注意些!过些时日帮我杀猪。”
“夫人真厉害!这个点子比写书好,卖不完还能做火腿。”小丫鬟蹦蹦跳跳的走向爹娘。
千重看着一片蔚蓝的天空,希望灾厄永远不要来临。
暮色四合,千重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睡下。
火光四起,刀剑乱舞,士兵厮杀着,千重慌乱转身,只看到血液如雨水般流淌在地上、盔甲上、刀剑上、胸膛上。马伯恩一刀砍下一个苍髯如戟的头颅,握着它一路朝自己走来,血滴滴答答的落在地上,和马伯恩的血脚印靠在一起,就像两条粗细不同的平行线。
“我杀了他,给你做聘礼,我们成婚吧。”面无人色的头颅瞪着血红的眼睛出现在面前,千重一下子就吓醒了。
门外有些动静,小丫鬟推门进来:“夫人门外来了好些提刀的人,谁说要……”
小丫鬟还没说完,刘川已经闯了进来,把外套披在千重身上:“快!跟我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强大的燕王府和仨瓜俩枣不够叛军两刀砍的自己,千重没有犹豫,指着小丫鬟和小丫鬟的大哥说:“把他俩也带上。”
刘川一挥手,底下的侍卫带上来一个与千重身形相似的女子进了屋。千重回头看去,女子在刹那间被侍卫扭断了脖子,来不及阻止,女子便毫无声息的倒在了在床上。
刘川:“别看。”
计划这么周密,刘川早就知道有人会找自己?为什么?她明明已经和刘川没有了交集,也没什么利用价值,难道是找一点红复仇的?
眼睛被锦带蒙住,千重被打横抱起。
一片漆黑的环境里,听觉和嗅觉反而更加灵敏。
无数暗器急速划破空气噗呲一声扎进血肉,剑刃出鞘,与暗器碰撞发出如编钟般清脆的声音。脚步急促密集,短兵相接,不断有人惨叫着倒下,浓重的血腥味萦绕在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