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虽然母亲数次强调婴宁是猛兽、在外面只能惹祸不会吃亏,王子服还是点了灯出去寻了一大圈。一夜未眠,婴宁没有回家。王子服只得回家换洗一番,先去上学。
他原本以为婴宁白天里也该回来了,谁知直到下学回家,还是不见人影。
王子服急得团团转,想出门去四处问问下落,又不好叫外人知道自家新婚妻子离家出走,只能干着急。
蹉跎了三五日,甚至有人闻名而来,求他让新媳妇帮忙看看家里鸡不下蛋的毛病。王子服硬着头皮搪塞一番,心里像是又火在烧。
他不该说那些重话,至少不该那样直白地说出来。早知道婴宁主意大,如果她已经回到娘家了怎么办?万一她再也不回来了呢?
整整七日过去,王子服渡过了自己人生中最煎熬不过的一段日子。他甚至向县学告了假,决定去红梅村一趟——
“王兄!你要的那卷书我帮你找来了!”来人风风火火大大咧咧,是许久未见的吴之明。
据母亲说,吴之明前段日子惹了桃花债,不知道躲到哪里去避风头了,连王子服家里办喜酒都没能来。
吴之明瘦了,精神倒是不错。拉着王子服在院子里坐着聊了半晌才想起来问:“哎,你不是刚办了喜事吗?表嫂人呢?”
王子服想着他也不是外人,但这事实在是不便启齿:“……她家里有点事,先回娘家去办事了。”
吴之明道:“哟,新婚不过一月,媳妇儿就往娘家跑,这可不是好兆头。”
王子服干笑两声,吴之明却凑过来悄声撺掇:“不瞒表兄,自打你成了亲,我爹催我催得越发紧了,已经给我定了孙家的姑娘。”
“是吗?那得提前贺你好事将近了。”
“什么啊。”吴之明摆摆手,“那女子无才无貌,不过家里有几个臭钱罢了。我爹分明就是拿我的婚事去做人情,还说是为我好。”
半晌无言。母亲端了橘子出来,吴之明从小就怕这个凶神恶煞的姑母,连忙站起来行礼。
母亲对他向来没什么好脸色,自顾自坐在一边择菜。吴之明坐立不安,拉着王子服出门去边溜边聊。
“表兄啊表兄,我是真羡慕你。这世上有几个男人能与真心相爱的女子终成眷属?”吴之明提着一把糊香折扇,略显惆怅地在手心敲个不停。
这话如今在王子服听来自然是有些心虚,他只能打个哈哈,将话题绕回吴之明身上。
原来舅舅看上了县里茶商孙家的门路,正巧他们家有个适龄的三小姐不久前退了娃娃亲,这才给了他们家攀上高枝的机会。
听说那位孙三小姐眼光甚高,不求功名、不求家业,只喜欢风流倜傥的俊美少年。
王子服不禁汗颜:“其实……也算好事,待成亲后你只用学着经营家业,不必再重考了。”
“那哪儿能啊。我爹说了,最不济也得考过童试,不然他连死都没脸。”吴之明“啧”了一声,扇骨在王子服肩上一敲,“这事儿还得怪你。咱们家都多少代没出过读书人了?你倒好,十八岁便中了秀才,把我都比到泥里去了。”
王子服十八岁那年中秀才,正逢次年乡考,他意气风发、挎个小篮就去了——结果自然是名落孙山,还消沉了好一阵子。
“眼看着今年又要办乡试,表兄心里可有数吗?”吴之明心里巴不得他说考不中,最好是再等三年、不去应考,省得别人家孩子太争气,给自己平添烦恼,“考到七老八十的都是常事,我看你也成家了,倒不急着一蹴即就。倒是我,成了亲,这好日子就到头喽!”
……
与此同时,白梅村外东边的山上,一只野鸭坐在一窝蛋上,正歪着脖子打瞌睡。微风一动,极深的草里隐隐有异响靠近。野鸭猛地睁开眼,迅速振开双翅——
说时迟那时快,一条赤红的影子破草而出,将野鸭死死按在地上。野鸭感到冷森森的兽牙逼近自己喉管,带着腥膻的血气,哀号一声,疯狂扑腾着翅膀和脚蹼垂死挣扎。
“——想活命就别动。”赤狐亮出一口雪亮尖利的白牙,两眼泛着幽幽的绿光。
野鸭被赤狐叼在嘴里,叮铃咣啷颠簸了一路,最终来到一处隐蔽的山洞前。
赤狐摇身一变,化作一个橘衣女子。手一挥,山洞前无形的结界破开一个口子。野鸭被她提着脖子拎进去,这才看见山洞的角落里挤着十几只大小各异的动物,野兔、野鹿乃至跑上山的野猫崽子,毛茸茸的一大团,瑟瑟发抖。
婴宁将野鸭往猎物堆里随手一丢,盘腿坐在地上,翻开一本破破烂烂的旧书。
“好了,患者都到齐了,我们开始看诊吧!”她双手合掌,扫视一周,最终锁定一只缺毛的雉鸡,冲它勾勾手指,“你,过来。”
鸡一步三颤地靠近,被一把捉住脖子拎起来。
婴宁对照着书上的例图,嘴里嘟囔着:“不对,这不两模两样吗……”
家鸡和野鸡长得不一样,倒也情有可原。她很快放弃了这个方案,将鸡放在地上,问:“你为什么缺了这么多毛?”
鸡抖得像筛糠,两只鸡脚伶仃局促地缩在一起:“我……小、小的每年春天都掉毛,不知为什么。”
婴宁又低头研究那书,翻了几页:“鸡有五色,食之杀人……”
抬头将鸡打量一番,依稀看见黑的白的红的蓝的,还有绿色的、稀疏的鸡毛。婴宁煞有介事地摇摇头:“看来你是一只有毒的鸡,把自己都毒掉毛了。你走吧,别不小心被抓住吃了,白白害人性命。”
鸡敢怒不敢言,乍着翅膀从洞口飞快地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