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和小A之间是最纯洁的爱情,所以情诗和情话被看见也不碍事的。
可是还是止不住蔓延疯长的害羞。
小薄本恰在那抬高的右脚的正下方。
为什么这只鞋超像白雪公主里毒皇后的镜子:魔镜啊,魔镜,谁写得诗最蠢啊!
这世界上,我讨厌的人太多了。
其中一种就是用鞋尖瞧人的人。
这可是我爱情的结晶! 我不得不低姿态拾本子。
我的身体贴近大腿,手覆在了一个纤柔的物体上。
这是一只秀窄修长的灵长类的手。
我歪头,他俯视。我们的目光交汇在一起。
这一次不能像刚才一样假装不认识对方了。
没有深仇大恨,我还是老老实实打招呼了。
“呀,好巧。”
话说,他叫什么名字来着的呀。天呐,我只记得“炫炫”二字了。
谁让兰花女的音色太过妖艳了。
我们自那次餐桌“会晤”再也未曾碰过面。
我连我高中同学名字都有很多叫不出来了,何况他这个小交叉人物。
他有两颗黑亮的眼珠。
富人都爱娶漂亮博学的老婆。一为了色|欲,二为了繁衍出色精良的子孙。
他很漂亮,这是毋庸置疑的,也是理所应当的。
小A也很好看,可却不像他那么容易得到美貌,完全是万里挑一的基因突变。
他的指灵活摆动。拇指在前,食指中指在背面,非常稳固得夹住了本子。
他刷了两眼交给我,右唇拨动出一个唯我独尊的幅度。
他交给我本子:“我见过你,在悦来餐厅。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这怎么特像某某位小老板大爷的语气。
我觉得当面理直气壮说出忘记对方的名字是一件没修养的事。
这人不在乎谈话技巧,这是他的背景赋予他的一种特权。
他们总是优人一等的讲出他们想讲的话,从不顾虑对方的面子。似乎我给你一个眼神已经是你上辈子讨来的缘分。
去|你|grandfather的小开。
没错,我仇富!
江湖虽大,但指不定哪天会撞见。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工薪阶层的人民是没必要得罪这种财富堆积的狂妄自大的人物。
他们以前是我向往的鸡腿,现在也是。
“金雯。”赤黄黄的金子的金。
在传递过程中,他拇指、小指、食指还摆在那页上。
白纸仍是展开的造型。
我始终保持均匀的速度取过来,合起。
他还瞟了一眼。
我无声的呼出一口浊气。
我本想用纸巾擦拭那不存在的灰尘。
在人面前这样干没素质,算了! 还是回头找个静悄悄的角落再擦吧。
要是早几个月还没和小A勾搭上时,我会去巴结献媚这位。
但眼下也没这必要,小A过几年也会成为鸡腿的。
只是,心底还是会浮出一丝和上层人士打交道的梦幻和虚荣感。
好歹也零距离结交了一位。
“哦。”他仍是倨傲的发音:“你是文院的?”
我倒是记得他是学金融的。这说明我记忆力比他强点。
人与人互相探寻的时候,总习惯于将女学文,男学理挂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