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打断他认真专注的介绍。当时艳丽哥提过一遍就记得了。
看,愚笨的人也有记忆超群的时候。
并不是对这人卓越外貌的绮思。当然也并不是说完全没有掺杂对美好事物的绯意。
我只是一个渺小的人类,我当然也会不自禁多看一眼那些拥有那么多亮丽光环的菁英。
最主要还是因为这个名字,一点儿也不老土的名字。
我喜欢这三个字,含在嘴里,读出来,好像能融化心尖,好像坏心情也能消弭掉一半。
我们在做ai的时候,我也会不自禁唤出那三个字。而往往那时,他会覆上来,吻住我的嘴角。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从来叫得都是这三个字。我从不叫他应舒,好像唯有三字在一起才更有鲜活灵动的灵魂。
我有时会觉得他是为了符合这个别致的名字才会成为更加出色的人。
“你也是去8号口?”
“对的。”我回应道。
“雨势有点大,还是走过去比较好。”他建议道。
他瞥了眼我湿透裸在外面的小黑鞋。我轻轻移动脚让它藏在雨具下。
他从手提袋里取出一把伞。我正正好也从包里取出一把伞。
我指指伞,他了然收回。
支楞起伞,我们相伴走向约莫1公里的地铁口。
不经心间,我从街道大厦的玻璃窗外,看到了他,还有自己的身影。
他的身形高大而□□。好似是可以躲避灾难的港湾。
这是一个很不可思议的画面,总感觉在哪里发生过。
后知后觉,才惊醒到自己还穿着雨衣打伞。
尤其右侧斜跨的大包让雨衣撑起来导致自己宛若怀胎十月的妇人。
我快速瞥他一眼。对方并未察觉。
他走路走得很专注。
奇妙的是,这一刻,我竟然不会生出双方不交流而产生的尴尬感。
我们走到地铁口时,他不费力的合起伞,我迅速脱掉雨具放进包里。
我和他错了一格下滑电梯。
他在后,我在前。
我耳朵有稍许的滚烫,也许他在看我,也可能没有。
我指尖捏紧包上坠着的白色洋娃娃。
妆是不是落败得面目全非,口红印子有没有乱飞,头发是不是乱七八糟的像湿柴,糟糕,我外面是白色衬衫,天,我今天到底穿了什么颜色的内衣,有没有被淋得显透。
该死的,起初还是找借口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