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距离二十米的时候,程信喊住了他们:“站那里就行。”
那几人停住了,看着程信他们,害怕,卑微。
百般滋味在程信心头划过,他低声说:“扔给他们一只兔子。”
孩子们一愣,玄武却马上把一只兔子扔过去,落在那几人面前。
程信扫了一眼那只黄黄的兔子,大声说:“这只兔子的毛不好,我不喜欢,正好送你们了。”
那几人愣了,看看程信,再看看地上的兔子,脸上都是不敢置信,然而,他们没有一个人弯腰去捡。
程信见了,扭头就走,连头都不回。孩子们看了那几人一眼,跟上了程信。
走到看不到他们的地方,程信才说:“他们应该会把那只兔子捡走吧?”
“会。”程明华肯定地说。
“那就好。”程信松了口气,他还怕那些人害怕得连捡都不敢捡。
程信对他们说:“以后你们若是再遇到那样的人,就给他们一只兔子。他们只是普通人,为了一只兔子,人命都得搭上几条。咱们却不同,轻而易举,帮帮他们不算什么。”
“呃?你们怎么不说话?不同意?”程信见他们神色各异,纳闷。
孩子们赶紧摇头。程信笑着说:“就是嘛,多大点事,能帮就帮。”
青龙突然说:“我们要是早点遇上程信哥哥就好了。”
“早点你也遇不上我,我被你们绑走的时候,才来这里三天。”程信笑着说。
青龙低头,不再说了。
程信见他们的表情不对,疑惑:“你们这是怎么了?”见他们都不说,直接点名,“小玄子,你说。”
玄武顿了一下,说:“跟我和明华一般大的孩子,原本有几十个。”
“那怎么现在只剩下你们两个?”程信不假思索地问,话一出口他反应过来了,露出歉意:“那个,抱歉。”
“不用抱歉。”玄武摇头,不再说了。
倒是程明华接口:“饿死的,病死的,被打死的,隔几天就要死一个,我们都习惯了。”
程明红补充:“被打死的最多。”
“谁打你们?”程信不敢相信。
“谁都会,凡是看到我们的人,都可能打死我们,跑得快还能捡回一条命。”程明红柔和的脸上一片淡然,仿佛说着平常的事。
“为什么?!”程信一脸不可思议:“你们只是孩子!”
白虎平静地解释:“我们什么都不会,为了活下去,只能去偷去抢。他们见到我们,当然不是打就是杀。”
“那也不能打死人啊!何况你们还是孩子!”程信万分不能理解。
孩子们苦笑,只有程信哥哥会这么想吧。
这事过后,他们又收获了不少兔子,也又送出去一只。程信看着数量不少的兔子,高兴地说:“拿回去,咱们自己吃。”10金币一斤的兔肉,先尝尝再说。
他们满载而归,受到了孩子们的热烈欢迎。程信大手一挥:“今天咱们吃兔肉!”
孩子们更开心了,很快有学庖丁技能的孩子过来处理,这是他们第一次用庖丁技能,生疏得很,皮毛碎得不能用,肉块也大小不一,反正是自己吃,无所谓。处理完成,又有会烹饪技能的孩子过来做饭。
他们收获的兔子不少,但他们的人更多,分到每个人碗里的,只有三块。
程信笑着说:“咱们今天也尝尝这兔肉,在任务大厅,一斤能换10个金币呢。”10金币能买金姐那里的衣服20套。
孩子们看着碗里的兔肉,都很吃惊:“这么贵?”
“管它多贵,先吃再说。”程信第一个下筷。孩子们见了,也好奇地开始吃。
吃完,程信满足地咂咂嘴,说:“不愧是10金币一斤的兔肉,就是好吃。”不但好吃,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很舒服,仿佛每个毛孔都张开了。
这么好吃的兔肉,只吃三块怎么够?何况兔子对他们毫无威胁。程信下了一个决定:“以后咱们天天出去猎兔子,吃兔肉!”等吃烦了再去任务大厅换钱。
从这天开始,程信每天派出20个人,两个人一组,分段搜寻着兔子的身影。可怜兔子们在无尽茫林边缘嚣张了多少年,竟然遇上了这么一群人,不去猎高阶的异兽,只盯着可怜的只有0阶的它们。
吃了整整半个月的兔肉,程信终于发现了兔肉这么贵的奥秘:他的力气变大了,他竟然能将水桶提起来整整十秒,这在以前根本做不到。
他兴奋地向孩子们说着这一发现,他们也试了试,却没什么感觉。
程信想了想说:“或许是因为你们的力气本来就大,力气就算增加一点也不明显。”他们这些硅基人,拿着一百斤的剑跟玩一样,他才不跟他们比。
兔肉竟然能涨力气,程信兴奋不已,恨不得一口气吃一百斤,却不后悔送一些出去。
他事先叮嘱过,遇到不会技能的普通人来猎兔子,送一只给他们。半个月以来,他们累计送出了八十只兔子。
这八十只兔子在帮会任务大厅被换成了金币,跟着它们的主人走向四面八方,甚至来到不同的国度。
金币不多,人也不多,但这就像一锅沸水里加了一滴油,初期这滴油在水面上浮浮沉沉,最终的最终,这滴油一定会散成油花,扩散到每一个地方。
何况程信将这件事做了整整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