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斯装作随口一问:“这些装备为什么要卖掉?”
程信说:“因为有前车之鉴,要避免错误。”
霍林斯愣了:“什么前车之鉴?”
“很多的。”程信说得很认真:“小说里的主角都会犯同样的错误,前期积攒的东西到后期用不上,却忘得一干二净,白白占地方,还不如一开始就换成钱。”
霍林斯:“……”
“你说得有理。”霍林斯极力忍住嘴角的抽搐。
程信很得意:“幸好我看了不少小说。”
“……嗯。”霍林斯发现自己竟然无言以对。短短的几次接触下来,他已经明白程信这个人从不说谎,但是正因为他说的是真的,才更让他无语。程信这样的傻子,怎么配拥有那样的好东西,还是趁早给他吧。
不过,依他的观察,程信现在还没有那些东西,上辈子程信露出有那些东西是在三年以后。
想想还要应付程信三年……
霍林斯不着痕迹地做了个深呼吸。
程信告别了霍林斯,心情不错,对跟着的玄武和程东程豹说:“等明华他们5个的医师技能练到满,咱们就去会会一阶异兽,害怕吗?”
程东头一仰:“我才不怕。”他一脸自信,就是眉毛淡得看不清,有些怪异。
“不怕个毛。”程信拍了一下程东的肩膀:“不知道害怕的人是傻子,你是傻子吗?”
“当然不是。”程东急忙否认,却说:“程信哥哥,我看其他帮里的人个个都不怕死,咱们却处处小心,是不是显得咱们比不上他们?”
“比这个干什么?”程信不以为然,见程东还是想不通,气得踢了他一脚:“程东,你小子能耐了是吧?”
程东跳着躲开,讨饶:“程信哥哥别气,我就是觉得咱们不比他们差。”
“不比他们差就能不把自己的命当命?”程信还是很生气:“你也不想想,你是一阶,一阶异兽也是一阶,都是一阶,你们对上,能保证毫发无伤?受伤了疼的不是你?流的不是你的血?要是断胳膊断腿,以后你怎么办?什么准备都不做就往上冲,那不叫拼命,那叫玩命!玩你自己的命!”
程东点头如捣蒜:“程信哥哥,我知道了。”
“这还差不多。”程信很满意,让程东靠近,揽着他的肩膀说:“我跟你说,你知道小说里的主角最爽的地方在哪里吗?”
“哪里?”程东好奇地问。
“主角不死啊!主角无论怎么作死,怎么玩命,都不会死。”程信弹了一下他的脑门:“要是死了,还叫主角吗?但是你想想自己,有没有主角的命格,会不会无论怎么作死、怎么玩命都不会死?”
程东捂住脑门摇头:“不敢了,不敢了。”
“这就对了。”程信赞扬地揉揉他的脑门,说:“主角还有一个很爽的地方,你猜是什么?”
“是什么?”程东好奇地问。
“是拥有对手永远看不透的底牌。”程信一说起最爱的小说就滔滔不绝:“比如说,主角是一阶,对手也是一阶,本来主角要赢了,对手忽然拿出一件强大的法宝,以为必能赢了主角。就在他沾沾自喜的时候,主角冷笑一声,拿出一件更加强大的法宝,让对手一败涂地。”
程信啧啧两声,问:“是不是很爽?”
“爽,爽。”程东连连点头。
“所以,咱们要多多准备底牌。”程信一脸语重心长:“底牌越多越好,对手越看不透我们越好,法宝、武器、装备、丹药,越多越好,越高级越好。”
“对,对。”程东几乎把崇拜两个字写在了脸上。
程信露出得意:“有一点我们比小说里的主角还强。”
“哪一点?”程东连忙问。
“主角只有一个,而我们有一大群!”程信得意十足地说:“主角只能一个人上去打,咱们三个人上去打,五个人上去打,轮流上去打,就算一人只出一招,也能让把一阶异兽打得生活不能自理。”
程东一脸佩服,又问:“程信哥哥,那你怎么还让明华姐姐他们几个使劲练医师技能?”
“当然是为了以防万一。”程信拍拍程东的脑袋,“这就是我比你多吃几年饭的原因,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有了明华他们的医师技能,咱们谁受伤了马上就能得到治疗,才是真正的安全无虞。记住,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程东一脸受教。
程信又说:“本来准备丹药也行,可是丹药实在太贵。可恶,一颗最低级的丹药,竟然敢卖1000金币,比抢劫都狠。”
程东安慰他:“没事的,程信哥哥,咱们以后会有钱的。”
程信点点头,有些遗憾地说:“二十里以内的兔子快被咱们薅光了,一阶白板装备又卖不上价,难怪好多帮派都不去猎兔子。”价值太低,最近一段时间他们进账很少。
“而且还要留一些兔子给明华他们练技能,还要分给普通人一些,唉,咱们要想发展,必须得去一阶异兽的地盘了。”说到这里,程信拍拍程东的肩膀,感慨地说:“你才10岁,在我那里,谁要是敢让10岁的孩子去危险的地方,所有人能把他喷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