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季,单名一个夏,在家中行四,上有三个哥哥,下有两个弟弟。母亲早逝,父子关系疏离。
季是国姓,我是王室贵族,又生得多了几个心眼,便成了一个囚在牢笼里的雀儿,我有时候真羡慕南飞的雁儿,虽然是为了躲避严寒,远走他方,路上又有几多凶险,但好在他们还有南飞的权利。我却只能陷于一个不大不小的庭院里,连出府都不被允许。我逃过几次,也钻过狗洞,后来发现这样冲动行事对我一点好处也没有,于是我再没做过了。
直到十岁,我都没有朋友,父亲和兄弟大概在节日的时候才会见面。年初过节围坐在饭桌上,由于经常见不到面,我很难分辨出两个年龄相近的弟弟的模样,当然他们也都满不在意。因为我和他们不一样,他们可以去想去的地方,读想读的书,看想看的戏,有自己喜欢的玩伴。
父亲的样子,我倒是永远记得,哪怕他老了一点,我也不会忘记他看向我时那一双漆黑的眸子,带着不安和怀疑。他常常会问我一些问题,我也会认真地给出自己的意见,我知道他对我说的话明明很满意,但总是装出一脸不屑的样子。我不拆穿他,因为我知道他极要面子。我开始以为他非常不喜欢我,后来才明白他只是害怕我。
民间总有传闻说幽王季翀的四儿子聪明非常,二岁识字,五岁吟诗,六岁作文,八岁能武,九岁便预知了半年后中原王室和西域十六国谈判的破裂。这些对我来说不是难事,既然不能行万里路,只能读万卷书了。书读的多了,自然想的也多了,总归是比养猫逗狗的公子哥儿强上几分。
在王府里,我有一位算不上朋友的熟客,他是府中的大祭司,常年穿灰衣长袍,不喜欢笑,也不多言语,只是他每次来的时候,大概两天左右,都会给我带很多书,什么材质,什么类型的书都有。他也不进来,只是把东西放在院子门口,每次我听到“砰”的一声,便知道是他来送书了。我也不着急去取,常常都是等到日头落了才推门去搬。
庭院附近总是有些不干净的眼睛,我不太想见到他们,所以白日里很少出门。就连院子里除了两个厨娘,两个小厮,和一个侍卫之外,也没有其他什么人了。我知道他们是父亲和哥哥们派来监视我的,于是很少与他们讲话。
其中有个叫何查的小厮倒是很喜欢说话,一般负责到府上的内务处去领蔬菜、瓜果、绸缎和成衣一类的东西,偶尔也会上街帮忙采购。他常把府内和街上的事情和传闻说与我听,声情并茂,我有时候闭上眼睛,就像是在听说书的讲故事。他人算是有趣,脾气也很好,我不答他,他从不生气。
何查是我二哥季乐(读音同“悦”)的人。季乐在府中口碑很好,人很聪明,而且重情重义,唯一的缺点可能是太过重情义,所以面对抉择的时候总有些优柔寡断。诚然,我和他们都不熟悉,所有的判断也都是从何查他们口中零星的一点叙述,和手指头数得过来的几次见面中得来的。
有一天,何查兴致勃勃地告诉我,府里新来了一群小孩子,据说是大祭司带回来的,说是要从中间选一个继承人。祭祀一事在我们的家族里很常见,也很受重视。每个王府都配有一个专门的大祭司,负责处理每年度、每季度、每个月里特别节日的祭祀活动。祭司在府里的地位很高,可以说连王府总管见了他都要低头行礼。
我想大祭司可能算到自己时日无多,要花两三年的时间来培养下一代继承人。我一时间有些难过,这样一来,往后岂不是没人给我送书了。我的心情一下子低落起来,连忙盘点了上次送来的书还有多少没看完,又从看完的书里择出了几本书准备重新看。
大祭司的身体越来越差,不过送书这件事并没有停,而我知道送书的人已经换了。因为我听到的不再是“砰”地一声卸书的声音,而是对方轻声的喘息。我的耳力很好,这得益于庭院里侍卫的教导,我同他学了一些内功和拳脚,大抵可以自保。这侍卫姓马,我通常称他为“马师傅”,这人是我父亲的眼线,平时不爱说话,又盯我很紧,我看过的书,他都会记下来汇报上去。
一个月下来,大祭司都没有来,我却对送书的人产生了一点兴趣。我猜他是大祭司收来的候选人之一,年纪不大,或许和我同岁也说不定。这些书的量同之前没有太大变化,以他的体格,少说要搬三、四趟,他已经送了十几次,每一次都尽可能轻手轻脚地不打扰到我,这种意志力和耐心在这个年龄的孩子中是不常见的。所以这一天,我守在院子前,等到门外响起脚步声时,我拉开了门。
大祭司站在门口有些奇怪地看了我一眼,他又“砰”地一声把一厚摞书扔在我门前的空地上,我轻咳了一声,随口问他继承人是否选好了,借此来缓解尴尬。没想到他竟然朝身后挥了挥手,一个很瘦小的身影撞进了我的视线里。
少爷好,我叫顾怀风,你可以叫我小风。
落日的余晖映在他黑白分明的眸底,他眼角微微上扬,是一双漂亮的凤眼。精致的小鼻子上沾着点汗珠,微笑时露出一对可爱的小虎牙。尽管年纪还小,但看得出来是个很漂亮的小孩。他的声音很好听,音色清亮,语调愉快。我忍不住摸了一下他的头,他一点也不生气,反而还主动蹭了蹭我的手心。我手心一痒,慢慢把手收了回来。
后来,小风便常来这里送书,有时也会爬到院墙上偷偷看我,他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都知道,只是不想拆穿他,因为我一点也不讨厌他注视我的目光。只是时间久了,我开始有点担心了,毕竟暗中盯着我的人可不少。我也不明白自己会生出这担忧来,从小到大,我还没怎么忧虑过外人的事情,这点意识让我更加慌张。
在一个深夜里,我听到一声闷响,仿佛是有重物砸向了地面,我马上放下手里的竹简,立即从屋里跑了出去,然后飞身上了院墙。果然是小风从墙上摔了下来,我见他从地上爬起来,左肩上飞了一支长箭。我猜血已经湿透了他的衣衫,正当我犹豫该不该把他叫住之时,他已经伸手把长箭从皮肉里拔了出来,他一声没吭,身子朝黑暗中飞去,竟很快没了踪影,接着我便听到一声急促的惊呼声,此后黑夜又立即归于平静。
我实在好奇,便飞下了院墙,沿着小风留下的血迹寻去,走到一处拐角时,我看到了老三的人。我的三哥季春,耳闻是一个狠角色,也只有他的人居然敢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动手伤人。不过现在这人已经付出了代价,他的左脖颈上被人插了一支长箭,事出突然,他没有反应过来,连双眼也没有合上。我摇了摇头,又回了自己的院子。
两天以后,小风又过来送书,我暗中观察他,并未发现有任何异常,仿佛前两天夜里发生的事情只是我的一段臆想。我故意捏了捏他的肩膀,他吃痛掉了一本竹简,连忙和我道歉。我问他怎么了,他说是昨天背书出错,被大祭司打了。他一双葡萄珠一样的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我,似乎下一秒便要垂泪,我不忍戳穿他的谎言,只觉得他可爱极了。于是我对他说,你以后常来这里吧,这边眼睛多,你在我身边,我还能多个人帮衬。
小风开心极了,似乎一点也不觉得我是在利用他。但是出了老三那档子事,其他人也不会把我与小风交好的事情想的太单纯,大抵都是猜测我在利用他培植自己的势力。能这样想,对我们二人来说都是好事。
只有我心里知道,我是真心需要小风这样的朋友。
——《季夏札记,初遇》
顾夏已经在沙漠里走了三天两夜,如果再找不到食物和水,他就会死在沙漠里。冬天的沙漠冷极了,顾夏垂着头,身子缩成小小的一团,裸露在空气中的皮肤冻成红肿的一片,手指也已经都僵了,仿佛轻轻一碰就要断掉;他的喉咙又干又痛,已经无法发出一点声音。顾夏艰难地吞咽着口水,眼前的一切已经变得越来越模糊。
日落之时,顾夏隐隐约约看到远处的沙丘上出现了一些密密麻麻的黑点,他抬了抬眼皮然后昏死在沙漠之中。
三个身穿白衣的男子围坐在一起,正在分水和食物,他们身后有五个中型帐篷,里面是今年收上来的奴隶;而顾夏正半死不活地躺在三人的脚边。
“正好路上死了几个,捡了这个填数吧。”其中一个长八字胡的男人踢了踢顾夏的屁股说,
“看他一身破破烂烂的,不知是哪边来的难民。我刚才查过了,不会武功,身子骨弱得很,填个数也好。”另一个光头的男人也点了点头说,
“明天出发之前醒不了就丢下;醒了没什么大问题就带回去交差。”为首的男人年纪稍长,眼角拉出长长的鱼尾纹,皮肤黝黑,一条长辫子盘在头顶,大家都称他为姆扎老爷。
八字胡和光头撑开顾夏的嘴巴,给他灌了些水进去,给他裹了一层外衣,然后拖回帐篷里。夜间,顾夏在熙熙攘攘的吵闹声中醒来,隔壁帐篷里的奴隶们正在争吵着要水和食物。
“你的运气真好,要不是你快死了,我们缺人头,这宝贝的水才不会给你喝。”光头看着顾夏,咂巴了一下嘴,“小子,你多大了?从哪儿来的?怎么会到沙漠里来?”
“十六,家在东吴;家里年中闹饥荒,吃不上饭,把我给卖了,”说到这儿顾夏已经哽咽,眼眶里滚出几滴金豆子,光头没有什么表情,无动于衷地看着他,似乎在等他下面的话,
“我被卖给了去西域的商队,一路上又是吹沙子又是下大雪,就把我给扔下了。”顾夏确实是跟着去西域十六国的商队来的沙漠,这一路上,因为遇到沙暴和极端天气,商队丢下了不少人。一个人走不出去是小事,一队人走不出去就是大事了。
“说几句东吴话,给老爷听听。”光头看着顾夏的眼睛说,
“好老爷,求求你就收下我吧,以后当牛做马,做什么都行。”顾夏说一口标准的东吴方言,光头没听出纰漏,又给了顾夏半口馒头,然后走出了帐篷。
“谢谢老爷,谢谢老爷。”顾夏啃了一口馒头,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没说谎,时间点和事实都对得上。”光头和姆扎老爷说,
“和其他奴隶绑在一起,今夜不给水和粮了。”姆扎老爷吩咐八字胡和光头说。
“好,我这就去。”光头给顾夏擦了擦嘴边上的馒头渣,“那帮人可都没吃晚饭,小心说话,当心他们把你吃了。”
顾夏捂住嘴巴,偷偷望了光头一眼,“老爷真是个好人。”
光头哈哈大笑,他从来没听过这么好笑的笑话。大概是因为这孩子的经历和他有些相似,他才有了恻隐之心吧。光头扯下顾夏身上的衣服,把他拉到另外一个帐篷里面。帐篷里全都是和顾夏一样灰头土脸的孩子,年龄在十二岁到十八岁之间不等,有个子高的,也有矮一点的,但都瘦得很,所有人的脸颊都凹陷下去;身上的衣服也都破破烂烂的。
一个帐篷里有一组奴隶,约莫二十人上下,手脚都被手腕粗的麻绳捆住,又逐个地串在一起。赶路时一起行动,如果有人落下了、不想走了,他就会被直接丢下。奴隶的命是不值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