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的子民
……
他飙高音:
腐朽的胸膛里
心脏还在狂跳
干涸的嘴唇下
尖牙仍然锋利
破败的嗓子里
声音不停叫嚣
……
虽然这里只有一台普通的二手音箱,一个简陋的舞台,一些可能并不懂他的听众。
但这都没关系,只需要一段普通的、快节奏的伴奏,流畅的音调便从他的嘴里迸发出来。
这声音比起说是音乐,不如说是呐喊。这段时间他忙来忙去,很久没这么痛快地唱一首歌了。
他之所以喜欢音乐,就是因为现世中无能为力,诸多束缚。
但在那个世界里,他坐拥一片山头,占山为王,尽管这个地方杂草丛生、籍籍无名,却能容他放肆狂奔,尽情呐喊。
那是一片完全由他做主的领土。
他知道,他的生活只是一片贫瘠的荒原,但他心里永远有一方土地郁郁葱葱、花团锦簇。
即便将来的他有多么面目模糊,那里永远都会留有一块石碑,刻着他最本来的样子。
一曲作罢,周普终于尽兴了,了无遗憾地穿过人群,朝着队伍末尾还在等他的人走过去。
“走吧。”他垂着手懒散道。
陈在林温柔地揉了把他的头发:“不唱了?”
“饿了。”周普没在意自己被摸了头,往前走。
他也怕自己会在这里待上一天,怕自己忍不住想占着别人的音箱,还怕又想起不开心的事。
至少在刚刚,他是快乐的。
陈在林沉默地跟着,事实上,在后面观看周普表演的他心里也是五味杂陈。
他在想,自己明明见证着周普闪闪发光的时刻,明明口口声声说着他们两个不是一个人,又凭什么会认定周普会和他一样遭遇失败?
周普是周普,他是他。
他明明讨厌过陈丽鹃的做法,却又因为自己的经验和偏见而限制周普,他这个过来人难道不过分?
~
黄昏将离,广场上更热闹了。
周普摘下那顶黑色鸭舌帽,往陈在林手里一扔,自顾自向后耙梳起头发。
陈在林:“不戴了?”
“热。”冷气把周普鼻子冻得通红,但他气色还不错。
陈在林看他额头:“跳的都是汗。”
周普拉开拉链,却被陈在林快速地拉了回去:“出汗不能吹冷风。”
不仅如此,这人又伸手摸着他后脖颈擦了擦汗,把帽子重新扣回他脑袋上。
周普烦躁地皱了皱眉,顶不乐意。
“走吧,我请你吃饭。”陈在林说。
请客的就是爹,周普骨节分明的手指捏着帽沿摆正了帽子,酷哥似地说:“走。”
临昭冬夏就是两重天,夏天高温,冬天严寒,所以当初买的那套羽绒服,也都是挑的厚款。
以至于周普穿着带“Cool”英文字母的白色羽绒服,也像一只大福。
但陈在林挑的从来不是臃肿的款式,深色毛呢大衣配西装裤,甭管内在是怎样的,反正看上去是气质沉稳的。
他脸上弯着笑,抬起脚步跟了上去。
陈在林:“说请你吃饭就这么听话。”
“这不是怕你反悔。”周普轻哼。
陈在林不能说服他,但白嫖一顿饭可以。
白嫖,是一个穷鬼的必备素养。没有一个穷鬼可以拒绝白嫖的诱惑。
周普步速飞快,到过马路时,他们旁边一位带着小孩子的女士语调温柔地说:“小朋友过马路不要着急哦,来,姨姨牵上你。”
陈在林不动声色地移回视线。
然后伸手,在周普面前摊开手掌:“拉手。”
酷哥周普:“?”
他怎么想怎么不对劲,这动作没毛病,主要是陈在林来做,就哪也不对劲,温柔的动作也带上了侮辱性,周普总觉得陈在林在教狗握爪子似的。
周普警惕起来:“干什么,你不会想把我拉到路中间让车创我吧。”
“……”陈在林想了想,“这个主意好像也不错?”
周普嘶了一声。
陈在林立刻笑起来,动作很轻地直接牵起他的手:“走吧,不是着急吃饭吗?”
两个大老爷们牵手过马路这事怪别扭的,可陈在林说了句:“你手好热。”
虽然是刚才跳舞跳热的,但周普无不骄傲地说:“火力壮,你就是太虚了。”
踩一捧一的行径让陈在林无奈又好笑:什么时候都不忘臭屁的小子。
于是牵手就愈发自然了,周普只当是赏他的恩赐,仿佛自己这是一双普度众生的玉手,而陈凡人只是想蹭蹭自己的仙气罢了。
裹着厚外套的两个人并排走在小镇并不平坦、甚至留有鞭炮碎屑的街道上。粒城的冬天是贫瘠寒凉的,但彼此的手心是暖的。
夕阳照彻街道,连电线杆子上五颜六色的小广告都闪闪发光。
也许很长时间以后,陈在林不会再想起太多的细枝末节,但仍会记得有这么一天,他和周普手牵着手走在粒城的街道上。
就此刻,卡里的余额够他们吃几顿好的,不去想职称、薪资、油价和房贷,没有愤懑、疲惫、争执和眼泪。
只有身边的一个人,不谈过去、不问将来地陪他走在路上。
这是他和周普作为普通人存在的,最普通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