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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杀死沈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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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锦清和沈白在淮县到坎河村一条偏僻无人迹的小路狭路相逢,但除了他们二人之外还有第三方人马在追赶着沈白,是李冲和护送他一起去省府考试的书童家丁一行人。

朝中叛乱发生的突然又很快平息,他们这些举子没有受到影响,李冲想早点儿去省府备考,出现在这个偏僻的县道也是凑巧,没想到迎面就撞上了一个骑马而来神色匆匆的小哥儿。

这人行迹狼狈仓促,本来不应该招惹的,但李冲只一眼就认出这不就是议亲期间跟人跑了的他的未婚哥儿?

虽然事情没成,但李冲性格睚眦必报,受此奇耻大辱,必然不可能放过他,于是追赶了沈白一路,沈白又在前面遇上了沈锦清。

沈锦清可不管后面的人是谁,拉紧马绳、夹着马腹,架起从家中拿出来的林煜以前打猎用的自制弩箭,劈头就是一射。

他的动作凌厉、行云流水,一收一放,利箭破空、直冲面门而来。

沈白此前从没骑过马,还是这辈子被系统绑定后匆忙兑换了个简单的金手指,才得以从京都逃回来,哪里能受得住这要命的一箭?

他拼尽全力侧开身子,却依旧闪躲未及,被箭刃划破了左颊,翻身摔下马来,马儿受惊,蹄子慌乱间跺了向沈白的腹部奔逃而去,沈白吃痛被踩得呕血,这次自己也受了一回筋骨断裂的疼痛。

【这回完了……】010冰冷的声音泛着一种神经质的慌乱感。

【早知道当初挑寄宿体的时候就该擦亮眼睛,不然也不会找到你这么个没用的东西。】010这会儿也不怕撕破脸,反正沈白已经完全没用了。

沈白哈哈笑出声来,混着脏器碎屑的浓稠血渍从嘴里淌出来:“随便你们,成王败寇,如果因为沈锦清是主角就注定会成功,那么你一开始就应该挑他成为宿主,这样确实就不会有后面这么多事了。”

010没法儿再接他的茬,沈锦清却开口了:“这里没人是主角,他挑上你只是因为你好拿捏,且心思不纯。你因夫贪污牵连流放,心中必然不服,上辈子死前还想拖别人陪葬,再活一回必然报复心理极强,不挑你它或许还会觉得可惜。”

“人先天的气运或许不同,有时候生而就有贫贱贵富等等不公,但你并不无辜,所作所为不是在申冤而是在作害。”

“你为什么会知道,你、难道你也重活了一回?”沈白脸色剧变,“哈、哈哈!这就是我输了的理由?!”

“你把这看作输赢?”沈锦清面带嫌恶,无不嘲讽地说。

“准确的来说,我已经重活了三世了。”

沈锦清已经把什么都想起来了。

最初的时候,他在坎河村不远处的那条河里捡到林煜,那时候林煜同样失去了记忆,不一样的是那时沈锦清父母健在。

他们一家收留了林煜,他们在长久的相处中渐渐的互生情愫,那时两人同样一起经营着一家小餐馆,平日里沈锦清负责做菜经营、林煜在空闲时就上山打猎补贴家用。

后来沈锦清的餐馆做出了点名头,林煜也恢复了记忆,但哪怕是这样,他们也还是打算一直这样慢慢的在这个小镇子里低调的生活下去的。

只是不久后沈锦华任了京官,要接沈父沈母去京都颐养天年,沈锦清和林煜不放心二老长途颠簸,同行看护,谁料在哪里遇到了熟悉林煜的武将同僚,也遇到了沈白……

朝中不缺武将,秦军有自己严格的培训制度,他们早有很好的接班人,并不是非林煜不可,他们二人深思熟虑后还是想回到小村里过好他们自己的生活,林煜于是跟圣上辞官退隐。

那时沈白的夫婿李冲科举顺利在京城做着一个知县,沈白作为他的“贤内助”这么多年没少为李冲铺路,但当官并不老实,他和提携他进官的恩师勾结贪污和卖官鬻爵的事情被揭发,并从中牵连出一大批人,而这些人中有不少是通过沈白这个“不谙朝事”、终日宴饮请客的后宅哥儿的手,在筵席上“穿针引线”同李冲私相授受、瞒天过海的。

李冲的恩师位高权重,虽然仅此一事大受打击,但也没可能被轻易拉下马,于是李冲真的就成了那首当其冲的替死鬼,而作为中间人协助作恶的沈白自然不可幸免,李氏一家被判了流放,途中要经过阳州。

正好林煜要辞官远归,他本就是京都人,而沈锦清是阳州建阳府淮县人,这归的自然是沈锦清的家,老皇帝押送罪犯不避亲嫌,押解的任务落到了林煜身上,把这作为林煜辞官前最后一个任务。

让一个战功赫赫的将军押解自己伴侣的堂兄受刑流放,何尝不是一种羞辱?

但林煜平静的接受了,老皇帝气量小擅猜疑,经此一事,他才可以真正从此引退。

只是在把沈白他们押解到阳州境内的时候,沈阿爷和沈阿奶不知道从哪儿得知的消息,闹着嚷着死活要见沈白,法理之外尚有人情在,我朝律令也有记载,确实允许流放的罪人同亲人简单会面,林煜无法不放人进来。

沈白就是抓住这一个间隙忽然暴起,抓住沈阿奶,以她的性命威胁林煜和沈锦清放人。

放人自然是不可能会放人的,沈白抓住他亲阿奶大放厥词的时候,负责押解的其中一个秦军士兵果断架起弓箭射中他的右眼,在强大的贯穿里的惯性作用下沈白倒地,人质转瞬就被救出。

做到这个地步必定不是流放这么简单了,沈白不是会轻易放弃的人,他惜命,想着沈锦清可是林煜的眼珠子,他射了自己一颗眼球,自己当然也要抓住他的眼睛好好利用一番。

只是他刚一有动作,就被提前提防好的林煜干脆利落斩下头颅,热血洒落在地的时候,他甚至还没反应回来。

他死不瞑目,可头颅最后还是咕噜噜地滚到沈锦清脚下,被他居高临下的俯视着。

一切就像一个儿戏一样。

所以等到第二世,他被自称平衡主角气运、消除不公的010唤醒时,自然而然就恨上了啊?

010告诉他,林煜把他杀死后,他们两个野鸳鸯回到坎河村,靠着林煜大将军的声名和朝廷命官沈锦华的权势,把那间破餐馆开得红火,赚得盆满钵满,和和美美一辈子啊。

哈哈哈……?真是可笑。

他恨啊,如果李冲不是一个芝麻绿豆的小官、如果他能掌握大权,那么被推出来当替死鬼的就不会是他,而他沈白也就不会死。

他恨啊,沈锦清这种什么都不是,从小都被他压在脚下的人凭什么?

他更恨啊,自己在流放的路上苦苦哀求,沈锦清却始终无动于衷,看他就像看一个活该的有罪之人,甚至他还没碰上沈锦清的一片衣角,转瞬就已被林煜杀死。

他们凭的是什么这么居高临下地看自己?只不过是占了上天的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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