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才和施密特确定关系哎!现在可是正式恋爱的第一天!怎么能把时间都浪费在这里?!
不过,谈恋爱第一天····应该做点什么?
我这可犯了难,我从没谈过恋爱,也没看过别人谈恋爱。我之前的人生一直都在兢兢业业打工,完全没有思考过这个方面。
情侣之间应该做点什么?
我犹豫的摸着下巴,眼神飘忽的看着认真联系魔法的巴恩斯,手指不自觉的捏着自己的裤子。
要是以前的小鹿男巴恩斯还在就好了,那家伙是个花花公子,一定能解决我的问题。
我努力的思考着,情侣之间应该是得做点浪漫的事情吧?但什么事情对施密特来说是比较浪漫的?
想到这里我就觉得有点头疼,施密特那个家伙我从没感觉到他有什么浪漫细胞存在。就连对我的告白——也一点也不浪漫!
我当时是被他突入起来的告白吓傻了,完全没发现他的用词问题。现在回想起来,什么叫【我们是互相最适合的,我们有着共同的人生理想!】【我们是彼此最好的选择,没有人比你更适合我了!】【我们的关系和伴侣没什么区别那索性就成为伴侣吧】!!
虽然我没谈过恋爱,但我最起码看了不少爱情电影。施密特的告白完全称不上告白,他最多——最多是在霸道的宣布对我的所有权!
一点也不浪漫啦,我叹了口气,揉了揉自己的脸。我想象中的告白场景是沐浴着午后暖洋洋的阳光,我和对方并肩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听着耳边传来的阵阵鸟鸣,看着公园内熙熙攘攘的人群,享受着难得的宁静,然后互相刨析心意,互诉衷肠,等气氛到了再水到渠成的告白!
我想象中的告白是一种甜蜜的,能让你的嘴角微扬、满心欢喜。我想像中的初吻也是温柔的,缱绻的,伴着夜风和蝉鸣得温柔试探!
而不是直接上来就让我招架不住连连后退最后退无可退只能爆红着脸羞耻接受。
但事已至此,我人生中两个最宝贵得第一次已经没了。
唉,我摇摇头,在心里安慰自己:其实那种不容置疑的命令式的告白这才符合施密特的性格。如果真让他拿着一束花和我深情款款的海誓山盟,我猜我那时候的反应不是逃走,而是立马对着他来上一拳看看他是不是被什么魔鬼附身了!
这可能就是我的命吧,我抽抽鼻子,感觉有些发酸。可恶的施密特是不可能浪漫起来了,那只有我主动承担起这个艰难的任务了。
要是我也不浪漫得话,这个恋爱就完全没意思了!
那么就来点传统的?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人会不喜欢花吧?
一束漂亮的花,和一个纯洁的、高尚的、祝福的、早安吻应该没有人会拒绝吧?
想到这里,我立马打定了主意,鬼鬼祟祟溜达到了一个没人注意的角落里,直接一个传送门开到了加德满都的小巷子里。
卡玛泰姬起床的时间是早上六点,现在差不多刚刚七点。大街上正是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我从一家卖小吃的摊位前走过去,这里看看,那里看看,这里的小吃当时我经常来买,味道很不错。
我顺手给施密特和鲍勃买了几样我还挺喜欢的早点领在手上,兴致勃勃得沿着街继续闲逛。
走了两条街以后,就来到了加德满都的城中心区域。这个区域我很熟悉,是加德满都最繁华的地方之一,这里有一座大型的广场,是整个城市的中心。
平日里这里也会聚集各国游客,所以非常繁荣,每天都人头攒动,车水马龙络绎不绝——我当时就是在这里摆摊赚钱的。
我溜达溜达走到了一个卖花的小贩身边,他正坐在桌子前,低着头,在那里认真地修剪着花枝,一朵花一朵花地剪下来,然后装进花篮里。
看见有客人上门来了,这个小贩立刻笑眯眯地招呼道:“早上好,需要什么吗?”
“早上好!”我低头看着花篮,“给我来点,呃——来点——”
来点什么?我犯了难。我只知道玫瑰花代表浪漫的爱情,但我眼前有一堆五颜六色的玫瑰花,我完全挑不出来。
“您是自己买还是送人?”或许是对我这样犹豫的客人见的多了,小贩干脆利落的打断了我。
“送人。”我摸了摸鼻子。
“是朋友,还是恋人?”
“是恋人。”我老老实实的回答他,对这个词还是有点感觉脸上发烫,“我们才刚刚在一起不久,我也不知他喜欢什么样子的花。”
“既然如此,那就来一束粉玫瑰吧。”小贩笑眯眯的从花篮里挑出几支粉玫瑰递给我,“这些粉玫瑰很漂亮呢,它的花语是最喜欢你灿烂的笑容——最适合送给刚刚相恋的人了。”
最喜欢你灿烂的笑容?
施密特哪里有什么灿烂的笑容嘛,这花明明应该是施密特那家伙送给我!要是施密特有灿烂的笑容,那准是神盾局或者是史蒂夫到大霉了!
虽然我在心里抱怨,但手上依然还是接过了这束粉嫩娇艳的玫瑰。我把鼻子凑近闻了闻,果然是一股很清新的花香,甜蜜到让人嘴角不由地翘起来。
这么好看的花,就算施密特也一定会喜欢的。
我很爽快的付了钱,小心翼翼的把花捧在手上,努力不弄皱任何一片花瓣。我乐呵呵的抱着我的花,正想找个地方开传送门回纽约,没想到一转身就被人撞了个正着。
我完全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出,整个人几乎是下意识的就挥出一拳打在了撞我那个人身上。而随着我的动作,我手中的那一大束粉玫瑰,也摔落到了地上。
我赶紧弯腰捡起地上的花朵,“你怎么走路的啊?”我刚想骂人,但看到对方的模样以后,瞬间就没有了脾气。
那人比我摔得还惨,他被我一拳打的踉跄着一屁股摔在了地上。身上那一套不知道多久没洗的衣服沾满了泥,一张满是胡须的脸苍白的和白纸一样。
我看着他的样子,有点心虚的问,“你、你没事吧?”
那个人没有回答我,他低垂着脑袋,似乎已经痛昏过去了,我叫了两声,都没能听见。
于是我也顾不得会弄掉花瓣了,直接伸手把花塞进了胸口的衣服里,然后蹲下身扶住了他,“喂,醒一醒?”我使劲推了他一把,可是却没有反应。
他不会被我打死了吧?我心里叫苦不迭,真的是飞来横祸啊!我明明没用多少力气啊,怎么这么不禁打啊!
看来今天早上的浪漫计划要泡汤了,我在心里叹了口气,看着周围躲避我们的人群,认命的试图把地上这个人架起来。
我用左手扶着他的屁股,用右手扯过他的胳膊让他能环住我的脖子不往下掉,目光在触及这家伙手的时候顿了顿。
这个人的左右两只手上都缠着满是污渍的绷带,干瘪又骨节分明的手指上满是又长又深的疤痕,就算现在晕了过去这两只手都在不自觉的抽搐。
看起来好像是被人一节节的碾碎了骨头之后勉强的粘合起来一样。
不过我现在顾不上猜测他的手是怎么回事,我现在得想想怎么样处理这家伙。加德满都的治安很烂,就算是一个清醒的人在大街上走路都有可能会被拦路抢劫,更别提一个完全没有意识得肥羊了。
把这家伙扔在这里差不多等于谋财害命。怎么样他也是我打晕过去的,我可不能把他扔在这大街上。
这个人长得很高,比我还要高半个脑袋,体重还很沉。我又拉又扯才勉强把他背起来走到了一旁小巷子里。
我侧过头打量把脸靠在我脖子旁边的男人,他头发脏乱胡子拉碴,嘴唇都快和白纸一个颜色了。
这家伙原来就已经虚弱的不行了,看他那样子平时应该也看不起医生。我好人做到底,带这家伙去看看医生吧。
但加德满都的医生水平不行,纽约的医生我觉得也不咋地·····我背着他,眼珠子转了转,心里有了一个主意。
据我这么多年的体验来说,我体验感最好的就是我家基地里的那些医生。他们对我的态度很温柔,而且技术又很厉害。
毫不夸张的来说,别管你是缺胳膊还是断腿还是被人用子弹打穿了肠子——只要是你有一口气,我家基地里那些医生就能把你救回来!
而且——我撇了一眼这家伙垂落在我肩膀上的手,没准那些医生或者科学家又研究出什么新的药剂,往这家伙手上打一剂就能治好他的手呢!
治好了以后还可以让他加入我们,我们的福利可是很好的,包吃包住还包牙医保险,绝对能让他过的不这么潦倒,不至于被我一拳打晕!
我真是太善良,太好心了,这家伙真是太幸运了!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我颠了颠这家伙的屁股,大手一挥决定了他的去向。
和我一起回九头蛇基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