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不思·邓布利多,堪称他的一生之敌,即便他才十九岁,在大学遇见他,也基本可以预见以后的命运。
在托马斯自己看来,这简直可以算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五,不对头到他都怀疑,是不是自己上辈子弄死了他,所以这辈子才能这么倒霉。
中学时……听听他的评价,说什么该生心思沉郁冷漠,学无余力基础差,性格有些伪装不真诚,需要好好多加引导教育,巴拉巴拉的一席话。
哦,全方面评价完了,好坏话都让他说完了,他还能反驳啥呢?!
幸亏那时候,他外祖父坚强得没心脏病发,然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老邓头这番话,才让老冈特起了将他送到丹麦的心?
这么说,他后来那么惨的原因,有邓教授一份?
必须算上他!
托马斯咬牙切齿,后知后觉地想到,上一个让他这么愤慨的人,就是他那个变态老师!
……他俩是不是认识?
他的舍友虽然坐在这里,精神早就不知道飘到哪去了,瞥看一眼,发现新生们都在仔细地,可能还带着隐隐的期待听前方老邓头讲话。包括奥莱恩。
他向来不喜欢这种活动,或者是完全可以说是对剑桥的不爽,阿布拉克萨斯回过神,满目疑惑地看着托马斯,不就是院长在宣读一些常规的学院规矩和禁忌,至于吗?
难道他的室友还是一个充满叛逆色彩的学生?
嗯,其实半天之内也不能完全认清人的本性,他姑且就把这当成室友的性格补充吧。
“托马斯,待会儿我们溜出去。”
托马斯虽然悲愤自己未来的生活,但还没失去理智,不能太过放肆。
在这个新院长的手底下,他得老实些,为了一些事情,也避免重蹈覆辙,他摇摇头,说: “那老邓的新生欢迎会怎么办?”
不解他的称呼,阿布拉克萨斯又往前方看了一眼,他们圣埃德蒙学院的院长西装楚楚,在一群穿着蠢笨的服饰的新生中显得特别智慧有范,胡髭修剪十分整洁,双眼炯炯有神,富有激情。
此时此刻,他拿着一沓厚厚的书册说:“规章制度都是为了调皮捣蛋的学生准备的,如果诸生选择去做一个学业与品德皆良的学生,这就是堆废纸!”
多有魅力呀,如果他之前有这样会说话的老师,他保证老老实实上课,绝对不会发生那些令家族蒙羞的事了。
所以这老师从哪里找来的!?
“别管了,你难道不知道,新生欢迎会就是让新生倒霉的吗?”
托马斯转过头去,眼神和话语传达出拒绝的意思,“不知道,我不去。”
阿布拉克萨斯眼神几转,放下扯住他袖子的手。
然后直到会议结束,金发的青年都没有再和他说过一句话。
真是个怪脾气的人。托马斯有点烦躁,他没心情去关照别人的情绪!
——
新生欢迎会,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聚会而已,目的在于让同学们熟悉一下,交流交流,换句话说,和那些派对舞会什么的,没什么区别,他之前不喜欢,现在也不会喜欢。
七点老邓开新生致辞会,八点开舞会,九点应该能结束。
耐着性子在这里喝了一杯果酒,托马斯眼睛转了一圈,他的室友果然溜了出去,奥莱恩也不在。两个人肯定是跑了。
人群里看到一个人,他走过去,亲切地打招呼。
“你是诺恩吧?”他想知道他是不是那个诺恩。
诺恩金色的头发松松散散,打着卷,在灯饰的照耀下浮现透明的光芒,个子没那么高,还有点年轻和稚嫩,笑容灿烂极了。
他和几个女生在说话,在托马斯触碰他肩膀的时候,转过身来,不笑了,“啊,是你呀,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你知道阿布拉克萨斯去哪了吗?”
“不知道,哎,你不是他的室友吗?他没带你?算了,阿布向来如此,你别找他了。”
诺恩口吻软糯,但明显得能看出,对他的态度算不上好,托马斯想,他又不是万人迷,干嘛所有人都非得喜欢他?
于是他便离开了。
溜到外面之后,那种无所适从的感觉才消失。
快到九点了,月亮挂在漆黑的天幕上。十月份的风吹得他有点冷。
不是他甘愿做壁花先生,或者这是他不同性格的一种体验,若是他长袖善舞……在集中营的那半年非人的生活让他明白一个道理,一个不动声色的成功才能称之为成功。
冈特与斯莱特林的命运对他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枷锁,不仅是刻在灵魂上的重任,还是他的梦想。
穿过校园回到寝室的时候,他的室友果然不在,桌子上放着一个鲜红硕大的石榴。那是奥莱恩送给他的。没给他的室友。
既选择了这样一种方式来证明他非木头、非冰块、非石头,接受无能也不是一项不可饶恕的罪恶吧?
房间里进人的时候,托马斯第一时间睁开了眼睛。
黑沉的眼睛在黑夜里毫无睡意。
他起身的时候,阿布拉克萨斯明显呼吸惊促起来。
“我打扰到你了?”
托马斯没说话,将床边的小夜灯打开,昏黄的灯光下,钟表时针指向三,阿布拉克萨斯,黑蓝色校服拿在手里,头发凌乱,脸颊酡红到不正常。
“你去哪了?”开口一句话便让托马斯觉得他似乎有点越界了,就算加上他那些自以为是的小心思,他们也不过是见过几面,认识一天而已。
果然,金发的青年勾起嘴角,走到桌边倒了一杯水,“你说呢,室友。当然是过我堕落的生活去了。”举杯饮尽,他此刻无暇顾忌自己身上那些过多的味道是不是打扰到了别人,将衬衫的纽扣解开,在隐秘的昏暗的环境里,眼神迷离地,也许根本就没有睁开,走进了浴室。
“哎,别在我面前脱衣服啊!”
那人充耳不闻。
真是个怪家伙!
但是,这好像是一种非同凡响的感觉??
托马斯在床上出神地坐着,瞳孔仿佛扩散不能聚焦,如同石柱,手指发凉,然而心脏却剧烈燃烧着。
——
面对死亡他也算是司空见惯。
生命前期里滔天的血海迅速袭来,唯有紫藤与常青藤的绿被当成解救呼吸的甘霖。
集中营里和托马斯一样大的小孩多得是。
斯拉格霍恩教授在哥本哈根大学附属医学研究院做教授,他也就跟着教授在研究院里学习。
丹麦沦陷后,纳粹四处抓犹太人。
他当时正在送信,老冈特定期给他汇生活费,教授是个好人,对他也算可以,然而那时候对托马斯来说,背井离乡和处处受挫的滋味并不好受,他学得不好,斯拉格霍恩教授就经常批评他。
那天他被骂了之后,一气之下写了封信跑到街上想寄给老冈特,世道混乱,到处混杂着的是纳粹德国兵,托马斯被抓走的时候,研究所被炸了。
就像是被命运愚弄的一样,那时候,托马斯满心绝望,没想到他能从集中营里活着逃出来。
托德的死亡是一种威慑,但对那个地方的人来说,太稀松平常了,不起眼到即使在房间里放了二十天也没有人在意。
托马斯也不在意,虽然他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
那些纳粹像是要把他们驯化似的,就像是人类加工厂一样,人不再是人,像是物品,像是牲畜。他被分到对照性别与环境的影响实验组,这个实验是要将男人养成女人,将女人养成男人,逼迫同性别的人做出指定的动作。有一个男人不愿意,于是就被挂起来,腰部以下被打得血肉模糊,两腿之间空无一物,直到集中营被炸了的时候,那个男人依旧挂在铁丝网上。
一个星期后,他成了人类手底下蓄养的动物,像是猪羊之类的,反正他们那组人要扮演成四肢着地的动物。
再然后,就是各种感官剥夺,躯体残缺行为研究,有的女性和男性还会被编入生育实验组。
他在忍受这种非人的对待过程中一直很庆幸,至少他没缺胳膊少腿的,他全须全尾的回来了。
肢体断是断过了,可后来也长好了,而且由于他年纪小,断体愈合得迅速而崭新,他觉得比之前的好用多了。
托马斯一直开着小夜灯,直到他的室友躺到床上的时候,带着烦躁的情绪让他把灯关了,他才从回忆里抽出身来,噩梦依旧存在,他忘不掉。
“为什么跳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