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烛笑出声,“祝二少也有计划不到的时候吗?”
祝观庭无奈:“没关系,它睡了就把它喊起来,它的主人不会在意的。”
明烛神色揶揄:“祝观庭,你好专/制啊。”
他们的车开进庄园里,很快就有人上来接过钥匙,明烛跟着祝观庭下了车,一下车就看到有一个穿着内搭马甲白衬衫的青年男人牵着一条乖乖坐着的金毛。
金毛有点壮,一看伙食就很好。
明烛亮了亮眼,有点想上前。
“他不会咬我吧。”他喜欢狗和他怕被咬没有矛盾,明烛小声问祝观庭。
祝观庭侧头小声回他:“不会,没人拉着能扑人身上来,很热情但是有人拉住的时候很听话。”不然他也不敢带明烛来看,要是看条狗把人看进医院那不就闹笑话了。
“但是,小鸟,你得先吃饭。”祝观庭示意庄园的管家,那牵着狗的青年就带着金毛去了花园。
明烛只能跟上祝观庭。
晚餐是西式的,管家替他们倒上小半杯酒水,明烛抿了一口,入口涩意然后慢慢转变为回甘,很好喝。
但是他也知道自己酒量,又小抿了一口就放在了一边。
他们也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就一边吃一边聊天。
明烛感觉自己的脸颊有些发烫,意识也有点朦朦胧胧的,他半支着头,神色慵懒,他吃的少,往往他吃好的时候,祝观庭还在吃。
他就这样看着人,慢慢开口:“我还挺怕接触狗的。”
祝观庭停下餐具是使用,用白帕擦拭着自己的嘴角,闻言挑眉看他:“看出来了,为什么?”
明烛有些羞赫,脸色越发生动,“小时候被狗追过。”他说着,又抿了抿唇,自己忍不住笑了起来。
祝观庭跟着他勾唇,“没关系,狗还挺怕我的。”他看到明烛歪着头看他,心想:这只小鸟醉了。
那酒的度数不低,平日只有他们几个发小来的时候会拿出来喝一点,这次到没和管家说,拿出来给人喝了。
不过他之前也没看过明烛喝酒,没想到连酒量都跟小鸟一样。
“这只是唯一一只我知道的猫猫狗狗里面不怕我的,”他站起身,走到明烛身旁,鬼使神差的拿纸巾给人擦拭了一下那蘸着酒水的嘴角,发红潋滟的唇越发艳丽。
祝观庭沉默了一下,又自然而言的站直,开口:“走吧。”
他好像也有点醉了。
不然怎么会想亲吻朋友的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