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困境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信息不对等以及存在沟通障碍。
那么,打破囚徒困境的第一步,就是破除信息差。
“案发当天,我的确去了工厂,但是目击证人那天看到的那个人并不是我。”菲布林说道。
警长从警服大衣的内袋中抽出三张黑白照片,前两张是在审讯开始时已经给菲布林看过的,而第三张,正是菲布林本人的照片。
他捏起照片举到菲布林面前仔细比对:
浓密且略带卷曲的金发、淡色的眼瞳,鼻梁挺直以及还算端正的五官,跟照片上如出一辙。
以至于这张照片如果拿去印在通缉令上,这小子不到一天就会被抓到警局归案。
“你要知道的,就像我们把相关人的照片给你看一样,同样也给了那位清洁工女士看过,对方可是一眼就认出你了。”警长捏着下巴,用大拇指摩挲着下巴上未刮净的胡茬,依然在比照每一处可能与照片上不相似的细节。
“那更有意思了,警长先生。”菲布林轻笑一声:“清洁工女士每天见过那么多张面孔,大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她怎么可能对每个路人都印象深刻?虽然我承认我的长相还算出众,但也没帅到让人一眼就记住的地步吧。”
菲布林十分优雅地用手指拨开了垂落在额前的几缕碎发:“在人群中我毫不起眼,并不值得别人一眼就记住。”
警长:“嗯……的确无法反驳。嗯,但也不能证明什么……”
看着菲布林的衣着,拙劣地模仿着当下流行的贵族装扮,以至于稍显繁复及夸张:“或许人家觉得你相貌比较独特,举止比较怪异,于是就记住了。而且你打扮比较华丽,还是挺打眼的。”
在警长眼里菲布林的装扮只能用“可笑”二字形容,虽然他对衣着并不了解,但是大致还是知道,贵族穿着繁复华丽,而资本家们却往往会选择低调,大多就是一袭黑色的西服或者是燕尾服,而菲布林对他自己的身份认定显然比较模糊。
如果不是出席重要的场合或者是有相匹配的身份,这样的穿扮,别人会以为是马戏团的小丑跑出来了。
更何况这小子还是在逃跑途中,选择还算低调的装扮,平日的打扮有多浮夸难以想象得到。
菲布林觉得没有争辩的必要,这个年代没有摄像头等现代监控技术,更别说什么数字化指纹鉴定、dna分析技术了。在缺乏这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案件的侦破大多依赖于证人证词,而证词这种主观性极强的东西,往往因每个人的立场、视角不同而变得扑朔迷离,各执一词,似乎怎么说都有其合理性。
那法庭就会陷入无休无止的辩论中了。
所以,要拿出更有决定性的证据,那往往就是物证了!如果物证与人证有存在冲突的情况下,一般都是物证优先于人证。
“我并不是在说这位女士在伪造证词,亦或是虚假指控我。我也相信她的记忆力。”菲布林双手交叠,下巴轻抵在上面,语气中带着一丝沉稳:
“我想,我应该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了。”
“真正的凶手?”警长敷衍地回应一下,视线依然停在手里的照片上:
目前比对下来,目前基本都吻合。
如果一定要强行挑出不同之处,就是眼神。
一个空洞无神、丧失焦距。
再瞥了一眼眼前的菲布林:
一个则有点警觉凌厉。
难道是......
警长突然意识到什么?灵光一闪:双胞胎?!
菲布林家族的次子?!
线索,似乎都串联起来了。
正当警长想说出这一猜测的时候,乔尼斯率先开口道:“
等他还没说出口,乔尼斯先生却先开口:“伪装技术在熟悉了解你的人面前,是很难奏效的。”
警长又灵光一闪:对的,什么双胞胎作案,还是太扯了,概率也太小了。还是伪装易容比较靠谱。
“你是想说有人假扮你的模样吗?”警长轻蔑一笑:“不过,如果真的存在那么高超的伪装术,那我可得告诉你,L市恐怕早就乱套了。”
“我目前碰到过的最厉害的伪装术,还是编号h09345案子。”
“一位男子竟然能假扮成女性,其化妆技巧之高超,简直令人叹为观止。他不仅在外貌上做到了极致的相似,身高、衣着,甚至通过多年的观察和学习,连口音都模仿得惟妙惟肖。这种程度的伪装,我想任何人都难以轻易分辨出来吧。”
“而他假扮的对象,竟是他的妻子。在与他妻子十几年的相处中,他对妻子的一言一行都了如指掌,然后把谋杀的罪名安在他的妻子头上。”
“甚至他在作案时的手法,用的都不是枪,而是选择用刀。行凶手段都把自己完全臆想成女性,那刀口的深度完全不是他身为男人的力度。那种程度的伪装着实令人头疼。当初这个案子我可是三天没睡觉,幸好后来……”
警长滔滔不绝地陷入回忆,却把话题留在关键处。
成功地勾起了菲布林的兴趣:“的确很困难,如果是朝夕相处的人,还一直在暗中观察你,那不是可以做到比本人还要了解自己?既然这样,那最后是怎么勘破这个案子的呢?”
“这很简单,最后的找到凶手的过程也挺戏剧性的。”警长得意地笑了笑:“你之后到了新门监狱,没准你们还能成为狱友,到时候可以直接问他,我想他会很乐意告诉你的。”
“哦。”菲布林被戏耍了一下。
警长当然不会告诉自己,难道让别人知道具体的作案细节和反侦察手段,去升级这个案件吗?自己就不应该问的。
“至于其他的伪装案子,基本就是一眼就被戳穿。”警长回归正题:“如果真的像你所说,伯爵大人当天去过工厂两次,怎么可能不会产生怀疑。更何况你们还是近距离地在白天进行交谈,除非是瞎子才识别不出来。”
伯爵大人的确是有慢性疾病,又不是老年痴呆。
菲布林点了点头:“是的,这太难了,所以,有更简单的方法。”
“要欺骗一群人是十分困难的,但是,假如观众只有一个人呢,那事情就好办多了。”
“一直让我在意的就是这位目击证人的身份,如果她是一位流浪汉,我还可以理解,毕竟流浪汉的出现往往具有偶然性,她可能偶然间撞见了这起案件。但是,作为一名清洁工,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都是固定的,这太奇怪了,不是吗?”
菲布林边说边用手敲打着桌子,眉头紧锁,似乎在想一些关键细节:
“假如我真的是凶手——当然,我不是,我只是在做一个假设——”他特意向笔录员进行强调:“——那么我在策划这场谋杀的时候,不可能不会注意到这个因素。”
“当答案都如此接近的时候,”菲布林停顿了一下,目光扫视了一下在场的人:“那个答案往往就不是正确答案。”
话语落下,房间内陷入了一片短暂的沉默。
菲布林解释道:“这更像是真正的凶手特意为我安排的‘目击证人’。”
“那天,真正的凶手早已知晓我与伯爵大人的会面时间,以及我和伯爵大人会在工厂见面,那么,他只需要再了解到这位清洁工女士的工作安排,我想去趟街道清洁署了解到这点信息并不难。然后再在女士到达工厂的时候,约见伯爵大人进去工厂实行谋杀,便可以顺理成章地把罪名全部推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