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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观察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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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找到凶手,请说出他的名字,回答正确即可完成第二个任务,你会有三次确认的机会,请你谨慎使用。】

【祝你好运,宿主。】

熟悉的结束语过后,菲布林的大脑里恢复寂静。

倒计时也随之消失,眼前又是L市的迷雾,如同菲布林的前景一般,模糊又迷茫。

看向坐在马路边的大块头车夫,对方宽厚的背影,菲布林发问:“你会保护我的,对吗?”

车夫回答:“菲布林少爷,我当车夫的薪水是30镑每年,保镖的工资比车夫远远多了五倍,要加钱。”

菲布林:......

自己又一次被系统坑了。菲布林无助地感叹,难道每一次完成任务的难度越高,获得的奖励就越大吗?

但抓紧想好下一步的对策才是最重要的,菲布林在心里打起来算盘,三天时间,说实话,为了保持精力,他至少要保证每天八个小时的睡眠,那就要减去两晚的睡眠也就是十六个小时。

这样算下来,时间完全不充裕,他还要去了解原主的人际圈子和更多信息,才能推理出最后的凶手的是谁。

而L市那么多人,自己去哪里找凶手。

当然,最让他不解的是,凶手为什么一定要在三天后的十一点,将自己杀害,以及他的手段是什么,自己能不能避免呢?

正当菲布林思考的时候,心声突兀传来。

——“就是这个人。”

而与此同时,他的小腿处传来一阵突如其来的疼痛。

他低头一看,“哎呀”一声,只见一个小孩不慎摔倒在他的面前,显然是被他伸出的小腿绊倒了。

车夫听到动静,连忙过来查看情况。

小孩迅速从地上爬起,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抬头与菲布林对视。那双明亮的眼睛里充满了无辜。

孩子的脸枯瘦且脏兮兮的。他穿着一身远不合身的外套,衣服小得即使在寒冷的天气里也只能勉强扣上最上面的一颗纽扣,腹部则露出了同样破烂不堪的里衫。

衣服和裤子上布满了泥土和污垢,已经让人无法分辨出它们原本的底色。

至于鞋子,则是一双老旧不堪的皮鞋,其中一只在走路时抬脚之际,可以清晰地看到鞋底已经断裂,只剩下半块鞋底。

小孩只是嘴里重复说着“抱歉先生。”以及“愿主保佑您。”

菲布林俯视着这个个头矮小的孩子,对方甚至不敢抬眼看自己:

心里疑惑:碰瓷的吗?故意撞我对他有什么好处吗?

菲布林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

福尔摩斯的小分队。

通过雇佣一些分散在街头的流浪汉儿童,安插眼线,获取情报。

菲布林望向警局大楼,心想:是的,只要这个案件没有找出真正的凶手,那么他就要一直处于被暗中监视的状态。

小孩见菲布林没什么反应还在发呆,正打算趁机逃跑,没跑远几步,却被一个人影拦住。

“之前不是说警局的社区警察在清理市区的流浪汉吗?判处了好几十人的流浪罪,竟然还敢到警局附近犯事,菲布林少爷,快看看你丢了东西没?”

小孩被刚从警局出来的管家拦住去路,他往左边走,管家就跟着往那边挪动一步。只是高大的管家步伐迈得更大,小孩无能为力,慌乱地解释:“对不起,我什么都没干,我只是不小心路过,愿主保佑您。”

管家此刻冷酷无情,因为他前几天就被一个小孩扒手偷走了钱:“你胆子很大,现在求谁都没用。”

马车夫也提防起来,害怕有别的同伙声东击西,守在了马车的车门前。

眼看着这小孩要往反方向跑,他的后颈衣领却被菲布林拽住。

“诶诶诶,别急着走嘛。”菲布林忙把小孩拉到面前,蹲下来后抓住他的肩膀:“谁让你来的?”

小孩眼睛瞪得大大的,但是嘴巴却紧紧闭住。

菲布林笑了一下,没有否认,果然有其他目的。

不过心声还是暴露了:

——“今天在街角遇到一位女士,她说只需对一位从警局出来的金发先生说三遍‘愿主保佑您’,这枚金币便归我所有。我以为这差事很简单,没想到这么麻烦,但我实在是太饿了,我不得不买面包给自己和妹妹,求神保佑我啊,别把我送到警局,早知道把身上的金币先交给妹妹了。”

“一位女士吗?长什么样子?”菲布林问道。

小孩依然没开口说话。

——“我刚才说话了吗?可既然那位女士没亲自找这位先生,说明她不想透露身份。”

菲布林:“行,如果你告诉我是谁,我不会把你送进警局的。如果你不说,我不仅送你进去,我还要你赔我的医药费。”菲布林捂着小腿:“哎呀,你撞到我的腿了,我能感觉到已经骨折了,我小脚趾的第二节趾骨已经断裂 ,可能要几千镑的治疗费!”

——“我明明撞到的是小腿,怎么会脚趾骨折呢?”

车夫忙打开马车车门:“菲布林少爷,我们马上送你去医院。”

管家冷漠地用手肘碰了一下车夫,示意他不要多话。

小孩听到要几千镑的医疗费,而一个金币才一镑,额头上冒出细微的冷汗,但还是咬咬牙,选择什么都没有说。

算了,威胁对这个小孩没有用。

菲布林选择换种问法:“那让我想想会是谁呢?”开始瞎猜:“金发?还是棕发的?是绿色眼睛,还是......?”

小孩的思绪也被拉到这个问题上,在心里回忆起那位女士的外貌:

——“其实我也不知道那位女士长什么样子,她打扮得十分神秘,穿着一身的黑色礼服长裙,连帽子和面纱都是黑色的,很密的面纱完全看不清脸。戴着黑色蕾丝手套,从她的零钱皮包里掏出了一个金币给我。

不过,当时我抬头能稍稍看到面纱下,她画了一个很红的嘴唇,以及嘴角下方有一颗痣。”

菲布林笑嘻嘻地反问道:“哦,不会是戴着面纱吧?那我知道是哪位女士了。”

小孩没想到这人猜的方向完全正确。

——“难道这两人本来就认识,自己或许没必要隐瞒。”

管家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提醒菲布林:“面纱吗?如果一位女士选择戴面纱,就说明她并不希望你找到她。”

有的女士戴面纱可不是为了保持神秘或者是时尚,而是和一些职业有关啊。

菲布林可不是什么绅士,当然不会遵循管家的做法。

特意让一位流浪汉小孩带话,这背后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痣的确是一个重要的标志,但在这个年代,大部分都是假的,因为点一颗假痣是一种时髦的妆容元素。

很多女士都会这样做,并不能说明什么。

不过,从衣服这一点,倒容易猜一些。

全身黑色的女人,一般会在什么时候出现,有一种可能,就是守丧。

菲布林已心中了然,肯定与凯恩路伯爵有关,是伯爵夫人或者伯爵的女儿?

他站起身,瞟了一眼小孩,心想这小破孩的观察力很好,而且嘴巴严,职业操守不错。于是对小孩说了一句:

“伸出手。”

从管家之前给他的钱夹里摸出一枚金币,本想学着之前乔尼斯掷出钥匙的手势,把金币放在弯曲的拇指上,然后食指发力弹出硬币,让金币恰好落到对方的手里。

却因为角度计算不精确,“蹦”的一声,

金币弹到了菲布林的脑门上。

另外三人:......

菲布林吹着口哨,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弯腰从地上捡起金币放到小孩脏兮兮的手上。

小孩很有礼貌地不去看菲布林额头上红了一块:“啊,先生,您有什么吩咐的嘛?我一定会竭尽全力帮你做到。”

克制住内心的激动,感叹自己今天的运气怎么这么好,这样一年都不要挨饿了,还能给妹妹买一双鞋子。

菲布林没想到一枚金币就能让小孩激动得快哭出来,本来想多给一些,但想到给太多可能会为对方招来祸端,还是选择不要好心办了坏事。

管家再次有种不好的预感:“喂,菲布林少爷,这人还是个孩子,你可千万不要指使别人去做什么不好的事情,不然会涉嫌教唆、雇佣童工、强迫劳动......”

菲布林伸出大拇指,朝管家眨了一下眼。

***

警局五楼,警长办公室内。

一股淡淡的雪茄烟雾,穿过半开的百叶窗缝隙,随风被融入外面浓雾之中。

警长站在窗边,眼神透过错落有致的百叶窗叶片,俯视着警局大门前的街景,看到菲布林还在晃晃悠悠:

这小子在干什么呢?怎么还在警局门口磨磨蹭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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