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们组的头儿挺奇怪的。
我毕业两年,到这里上班也两年了。
北漂的日子挺累,我把总结的话说在前面,幸运的是,我遇上的是我们头儿,他人真不错。
刚刚研究生毕业的时候,我和当时的男朋友现在已经升级为未婚夫的臭狗一同选择留在了这繁华迷眼的帝都。
那时,我满怀新生活的憧憬,觉得我们毕业后不久的将来,注定是要在这广阔天地中成就一番事业的。
“读书改变命运”,在毕业即失业的环境下,能和爱人一起留在这座城市,我俩开心得好几天没睡踏实,回味怎么如此幸运地跃进了“龙门”。
而我,来到了这个同学拍着大腿都想来的好地方。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我即将开始什么样的社畜人生……
是的,事实上,自打工作以来,我脸上的胶原蛋白嗖嗖嗖地在流逝,不管我敷什么面膜、戳什么美容针补救,笑起来时候眼尾也还是有了肉眼可见的小细纹。
我恨啊!如果不是要当这个该死的打工人,我在家养尊处优的一躺,衰老一定不会这么快找上我。
每当我抱怨,我们头儿总是抬起头,认认真真地盯着我的眼上下打量,他的瞳孔颜色很特别,大概是,因为他肤白的原因吧,直到把我看得有些害羞。他才会夸张地摇摇头表示自己并没有看到我说的细纹,然后再把我讽刺一番,说我小小年纪想得太多,如果有细纹,那也一定是因为我眼睛太大了。
这话我爱听,若在细纹和大眼睛中选,我还是选择大眼睛。
头儿他比我大三四岁,可脸上却没有褶儿,也没什么瑕疵,羡煞我。
在家码这篇字,看看我身边天天呼噜打得震天的未婚夫臭狗那日渐油腻的脸庞,我觉得我们头儿一定是背地里疯狂保养,心机的不愿意告诉我们他保持清爽的秘籍。
对不起,跑题了,我不应该上来先描述他最让我介怀的皮肤。
回归正题,他在我们单位,算得上是领导和同事眼中的青年才俊,在人均研究生和博士学历的地方能立住脚,光靠皮肤是不行的。
上班两年,我深切体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钱难赚,屎难吃”,如果不是为了生活,我真不至于现在眼睛笑起来就有了鱼尾纹!
让我们继续接着说,我的领导。
他平日里不怎么爱说话,但又不是闷,工作中正经,私下里还有点冷幽默,嘴炮时候又觉得他有点可爱。反正是个正经中带了点幽默的人,和我们组这些人其实差不了几岁,大家私下里也当他是同龄人,大概是工作早了几年,他又有着比我们几个更加成熟的工作态度。
说是领导,更多的时候,他更像是我们的合作伙伴、主心骨。只不过他在这个城市一个人,很多个加班的夜晚,一起加完班后大家撤退回家时,我看到他自己继续修整我们的方案,关上电脑时候我也会在心里感叹,他也不过是一个艰难求生的打工人。
不知道是不是身体不太好的原因,他看起来还是比我们这些年轻人缺乏了一些活力。
听比我早来两年的程哥说,头儿刚来公司的时候,其实也是一副少年模样,只不过日子越久他越佛系,不争不抢。或许也就是他这个脾性,才一直在我们这个部门坐着,毕竟跟头儿一起来公司的,现在至少都已经混上了一个管理岗,不像他,还跟着很多准备养老的老油条们混迹在这个可浑水摸鱼又至关重要的部门,做着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头头。
隔壁的大姐都说了,如果拿我们部门当作跳板,挺好,熟悉这些业务是年轻人到了单位最基本的素质。
但要是做得久了,就会变成一颗螺丝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