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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确立了“完善和发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各方面的改革举措,许多都涉及制度体制层面的问题,都涉及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以及相关授权、批准、备案等活动。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完善法律体系是全面深化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必然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
三 完善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要求。“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立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从现实情况看,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些问题在法律上还不明确,有缺项,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现行的法律规定,有些已不适应形势环境的变化和事业发展的要求,有的需要修改,有的需要废止,有的需要配套;立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健全的问题,立法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标准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及时进行法律的立改废释,加强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和配套,发挥法律体系整体功效,推动法律体系完善发展。
总之,我国立法工作今天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同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标准更高了,任务更重了,责任更大了。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各项工作中,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