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总,她醒了,哭得很厉害,要走,怎么办?”谭筠歌还睡意朦胧,就被手机振铃闹醒,是管家的请示电话。
昨晚,他被暗昧的情愫牵引,脑海里都是初见时女孩的音容笑貌,实在难眠,最后索性回了办公室,看了一会儿的书,就不知不觉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谭筠歌揉了揉不太清明的眼睛,脑子清醒了几分,默声片刻,才沉嗓说:
“先联系我的医生,过去给她做身体检查。结束后,想办法哄她先吃早餐。医生检查没问题,就给陈钧联系,记住:必须让他去卧室领人!听好,是卧室!跟保镖说,从现在开始,陈钧没来,不许放她出卧室。”
挂了电话,谭筠歌看了下腕表,才六点多,刚想继续睡,忽然想起什么,又给管家打去电话,交代:
“告诉她昨晚是她一个人住的,你该知道怎么说。她哭,是因为误会、害怕。
要确保陈钧过去接她时,她的情绪是稳定的。另外,卧室不要收拾,那就是给陈钧看的。”
管家应下,挂了电话,谭筠歌了无挂碍,很快又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大班台上的座机响起,谭筠歌抬腕看表,这个回笼觉可真沉,竟然九点多了。
看了眼手机,有好几个未接电话,若非事情紧急,也不会有人打座机进来。
“谭总,陈钧在一楼闹,要见您!”特助罗杰打来的电话,这是层层通报,报到了顶楼的秘书部。
“让他上来吧!”谭筠歌语气淡然。
昨晚,临走,他特意把自己的睡衣、睡袍留在床上,还整蛊般在垃圾桶、床边地毯上丢了很多卫生纸团。
就是在等陈钧上钩。呵呵,比预期来得还要快!
几分钟后,罗杰、保镖带着陈钧来到办公室。
陈钧还是那身白衣胜雪的翩翩君子造型,那张脸,在男人的视角看,是够娘里娘气的。
但是,又不能不承认,那确实是一张祸国殃民的妖孽俊脸,难怪他的粉丝受众大都以女性为主。
下到豆蔻少女,上至贵妇太太,都很吃这种精致温柔、肤白貌美的俊男脸,也不怪女孩会被他迷到糊掉!
“谭筠歌,你他妈混蛋——”
甫一进来,陈钧就恶声怒骂,与之同时,还荡进来一股熟悉的冲鼻古龙水味。
谭筠歌眉头轻皱,只感到这迷迭香调的古龙水味有种腐烂的气息,他最闻不得的就是香水味,尤其是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
他很早就知道,香水的发明和中世纪欧洲不讲卫生有很大关系。
除了因为物质条件差,还跟病态的宗教信仰习惯有关——基督徒们讲究“敬神不净身”,即只要不洗澡,就能离上帝更近一点。
法国国王亨利四世的母亲,就因坚持一辈子不洗澡,被封为圣女。
除了不洗澡,还随地大小便,连宫廷都不例外,导致大街小巷都恶臭弥漫,为了掩盖这些臭味,法国人才发明了香水。
在谭筠歌看来,现在还有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浓郁香水味的男人,如果不是风月场里的花花公子,就是为了掩盖身上某种不为人知的气味。
那股令他作呕的香水味,让谭筠歌连眼皮都懒得掀一下,只是拎耳辨音,就知道陈钧怒气汹汹提拳而来。
两个保镖乖觉,这次罕见没出手,谭筠歌稳坐沙发上泡茶,渊渟岳峙的气派,宛如大宗师。
他身子纹丝不动,凭风判断,劲头不小,暗藏浑厚力量,他微微诧然,不由眼皮微掀,條然展手,迎风抬掌。
错锋交臂后,谭筠歌才曲腕猛地撞了一下陈钧的臂膀,陈钧大惊,他居然是武行高手??
一时吃痛,麻筋扯动整条手臂,陈钧紧攥的拳头被霍地震开。
谭筠歌的大掌虎口大开,猛地擒住他的肩膀,如同抓住岩石,微泛讶异,竟不知陈钧是个健身达人,手臂肌群如此坚实。
谭筠歌嘴角轻翘,五指跐溜而下,从臂膀一撸到底,直至他的指骨,谭筠歌才倏然松指。
转腕,翻掌,一带一推。
还在蒙圈的陈钧便像陀螺,听话地打了两个旋后,人就扑通一声,无力跌跪到他面前。
再看谭筠歌气定神闲,稳如山松,左手耍太极,右手泡茶不停,人制住了,茶也好了,淡定执盏啜饮。
谭筠歌喝茶的间歇,目光带着审视的意味,瞥向了陈钧——翩翩白衣之下,竟是肌肉虬结,体型精实,臂力过人,浑然没有艺术家的文弱彬彬。
几个保镖都知道,老板是太极高段,对付一个文弱书生,那根本就是捏蚂蚁。
这时,谭筠歌落在大班台上的手机响了。
总裁特助罗杰从惊羡的表情中,迅速回过神,将手机拿给了老板。
谭筠歌看了眼来电,看到是公馆管家打来的。
一边接起,一边走到落地窗前,那头传来管家的低声汇报:
“谭总,秦小姐要走,可是她的脚还有伤,那个陈钧刚刚也走了,要放她走吗?”
“她吃了早餐吗?有没说什么?”谭筠歌还特意削了陈钧一眼,陈钧愤愤瞪着他。
管家回答吃了,顿了顿,又说:“她什么话都没说,很平静,没有像昨天第一次醒来时的激烈反应。吃饭的时候,也很乖的样子。”
隔着电话,谭筠歌都能听出管家嘴角上扬的动作,心像是被什么轻轻撞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