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现在情况就是不得不去。
还要扯着笑装得很开心地去。
……都不熟怎么就上人家里去了。
这真的合适吗。
偏偏不知道从哪窜出来,把头蹭上他的膝盖,来回地拱来拱去。
谢今朝扯下两根扒拉在裤腿上的狗毛。
“算了,”他说,“偏偏,收拾收拾,准备出门。”
偏偏当然是不会动的。
那话是他自己说来安慰自己的。
哎。
谢今朝叹了口气,做好最后的收尾,给偏偏套上新买的狗绳,出门。
在小区里只走了十分钟不到,就到了宋长明的单元楼。
真的很近,比他到陆圆缺家都近。
电梯“叮”一声开,右拐出去就看见一扇门敞开,玄关地毯上蹲了只漂亮的橘猫。
上次见还是蔫蔫地蜷成一团毛线,今天才看清,原来是傲娇挂的。
偏偏“汪”了一声,想往上扑。
“干什么,没礼貌。”
谢今朝装模作样拍了拍狗头,抬手扣了扣,听到“进来”才进来。
好装,他心想。
宋长明从厨房探了个头出来,围裙还没有解,深灰围裙难得给他添了点符合他年纪的色调。
平时总觉得把他丢进底下学生堆里也不违和,还是相当出色讨老师喜欢的那种好好学生。
如果谢今朝还读高中,他大概会觉得这样的好好学生很装。
没什么理由,因为他那会也很装,只是跟宋长明截然相反的装。
现在想想,自己那会更装。
“有鞋套吗?”谢今朝笑了笑,指指脚下。
宋长明从鞋柜拎出双深灰色的拖鞋,躬身放在谢今朝脚边:“鞋套用完还没买,有新的,先换这个吧。”
“……好,偏偏过来,爪子擦了再进去。”谢今朝从口袋摸出包湿巾,揪起一只狗腿。
宋长明笑着说:“不用这么讲究,家里没多干净,很久不打扫了。”
“比我那个狗窝干净多了。”谢今朝没抬头,把狗爪子擦完后才解了狗绳。
这是真话。
站在玄关能看见里面布局,看得出来主人家在认真布置这个家,很干净。
自己家才是很久没拖过地了,谢今朝想,今晚要收拾收拾了。
以后要是有客,那个狗窝不像能见人的样。
进屋后的偏偏兴奋地冲上去嗅那只漂亮的小猫,和和还保持着他们刚进门时的姿势,对上比自己大不少的金黄色小狗,只淡定地舔了舔爪子,相当冷酷。
完全没有那天生病时候软乎乎的样。
谢今朝洗了个手,进厨房准备帮点忙。
“都是家常菜,不用帮,很快。”
宋长明熟稔地翻炒锅里的底料,能闻到泡菜和豆瓣混合被炒香的味道,有些呛。
“藿香鲫鱼?”谢今朝把厨房门合上,看了眼旁边盘子里被提前煎过一遍的鲫鱼。
是没想过,班主任做的菜看上去还真像那么回事。
“嗯,豆瓣不辣,你应该能吃。”宋长明调小了点火。
“你做的?”
以前他也吃过陆圆缺做的藿香鲫鱼,但泡菜和豆瓣都是买的,陆圆缺说如果是自己做的豆瓣泡菜,炒出来底料会更香。
“泡菜是我泡的,豆瓣是外婆做的,老人家闲不住。”
宋长明从另边灶台端过盘炸好的小酥肉。
“先吃点垫垫,还要会才好。”
谢今朝也没再客气,抽油烟机的噪音盘旋在耳侧,他接过宋长明递来的筷子夹了块小酥肉靠在灶台边。
“我以为你这么忙,还当班主任,都没时间做饭的。”
虽然从卖相就已经能看出班主任的手艺,但入口他还是稍微惊讶了一下,一点不输迟意。
他有点好奇,厨艺这种东西,会遗传吗。
那他怎么没遗传到。
“忙起来是没时间,闲了会做点。”
“味道相当好,一点不输迟意。”谢今朝评价道。
好吧,谢今朝在心里稍稍给宋长明又加了几分,决心把他当半个朋友。
“你常去他们那聚餐吗?”宋长明把抽油烟机调小,鲫鱼已经下锅,他稍微转了点头。
“不常,”谢今朝说,“读书跟陆圆缺是好几年的舍友,他会做饭,我跟着吃了几年,迟意有空来武汉我也没少吃他做的,来四川只去了他家几次,都忙。”
谢今朝又夹了块小酥肉,这会温度正合适,不烫,但还保留刚出锅的酥脆,很香。
想了想,谢今朝换了一头筷子,夹起块递到在切土豆的宋长明嘴边:“尝尝?真的很香。”
宋长明手起刀落,闻声低头就着筷子叼过那块酥肉。
“嗯,这次火候还可以。”
谢今朝把宋长明赶开:“我来吧,你去守锅,快些。”
虽然谢今朝做菜相当一般,但他刀工不一般啊,一盘菜至少看着是像模像样的。
很快一小桌菜就做好上桌了。
宋长明给两小只煮了两块鸡胸,煮好后打成肉糜,放了切碎的胡萝卜丁,知道偏偏喜欢上次那根火腿肠,宋长明又去客厅拿了根,切了一半混在肉糜里给两个小家伙。
放下最后一盘菜后,宋长明又进了间房间,出来怀里抱只玻璃瓶,晃荡着浅粉色的液体,瓶上贴着张标签,边缘有些微微泛黄。
“你会酿酒?”谢今朝有些意外,班主任的每项生活技能,好像都在他的意料之外。
“没那么高级,没事瞎泡了几种,度数不高。”
他慢慢拔开瓶口:“老家后山的野樱桃,不是很甜,加的糖不多。”
樱桃香混着醇厚酒香扑面,很浓。
谢今朝接过宋长明倒好的酒,道了谢。
“我很好奇,你都弄了些什么酒?”
谢今朝摩挲着玻璃杯边缘,这种一点一点来的意外让他感到新奇。
宋长明不答,只给他画了个饼:“下次你来尝尝山楂。”
“野山楂?”
“有,也有种的,平时不怎么打理,算半个野生吧。”
宋长明举起玻璃杯:“下次来,我给你开瓶尝尝。”
“好啊。”谢今朝举杯,清脆的碰杯声,他仰头喝了口杯中摇晃的浅粉色酒液。
口感柔滑,樱桃的酸甜和酒精混合的味道很奇异,偏甜口一些,也确实度数不高。
“朗姆?”
“嗯,朗姆浸的樱桃口感会柔和得多。”宋长明说,“之前是伏特加,有点涩口。”
晚饭吃得相当愉快。
谢今朝本来做好了两人交流完成绩后面对面无话可谈闷头尴尬吃完这顿饭的准备,结果一瓶樱桃酒被分着喝完,反而聊工作不多,开了个月考的头,不知从哪点开始话题偏得天差地别,只知道回神看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
果然,这个世界所有的饭局本质都一样。
把碗筷放进洗碗机,两人一起收拾好了厨房。
宋长明把面巾纸递给谢今朝,看了眼玄关的挂钟。
“去湖边散个步?”
谢今朝也看了眼时间,还早,今天没怎么遛过狗,今晚吃了不少东西,得去走走消食。
“好,我还没去过桥这边的湖边。”
之前周末谢今朝去的都是桥对面的新区,偏偏喜欢在草坪打滚,跳起来接被抛出的飞盘。
这是谢今朝第一次来桥这边的湖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