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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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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林博士,你要清楚,我是个商人…郑代表原先就已经跟我提起过你,你应该知道我们为什么不同意,没有人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们是商人,我们卖药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给人治病。”,程荣生打断了林笙的话,他接着说道,“你这种药,需要很大的投资,且风险极大,投资于回报完全不成正比,我没有理由支持你。”

林笙道:“程总,我认为创新药…”

程荣生冷厉道:“行了!林博士,请走吧!”

林笙被下了逐客令,她被程荣生赶出来的时候,心中一时有无限的悲凉,在这一刻,她清晰的看到了一个恒古不变的事实——无论是郑代表还是陈荣生这类人,他们都以自身的利益为先,利益至上才是他们的本性。

她绝对不能将希望寄托在这些人身上。

会场卫生间,林笙深深舒了一口,然而,她的心绪还未平复下来,就接到了唐昭着急忙慌打来的电话:“笙笙!你在哪?!你快回来,你家程心被绑走了!你快过来,会场都乱套了。”

“什么!!!”林笙惊得手机都快掉下来了。

“真的!你快过来!会场不知道什么原因,提前取消散场了。”

光天化日的,怎么还有人绑人呢?!!!

林笙挂断电话,她着急地朝着前会场跑去,她有些担心程心,一般人莫名其妙被绑走尚且很危险,更何况程心还是个聋的,哑的,又不会听话,又不会求饶,万一还被人打傻了怎么办。

快要跑到后台时,找过来的唐昭终于看见了林笙,林笙此时也隔着拥挤的人群看到了掩在后台的几个身着纯黑保镖制服的人拖着程心,程心几乎被捆成了五花大绑的粽子模样,他眼眶猩红的样子,让林笙想起了程心上次因为药剂的原因,差点出事的样子。

“住手!我让你们住手!你们放开他!”林笙着急地喊道。

可惜晚宴刚提前散场不久,离开的人群挤满了通道,她的声音瞬间被淹没在喧闹中,林笙扒开人群,逆着人|流而上,等到她闯到后台时,程心早已被绑得不见踪影。

留下的一队安保人员堵住了她。

林笙红了眼眶:“你们把程心带哪去,你们知道不知道,你们这是绑架!这是绑架!你们犯了刑法!我已经报警了!快放人!”

“快放人啊!!”,林笙追过去,她都恨不得脱下高跟鞋打人了,可是她那细胳膊,细腿的,还没上前就被人一把推在地上。

身前穿着黑色制服的人,拧紧了眉,他冷冷地警告林笙:“这里没有什么绑架,那是程家的人,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你心里有数!”

程心…是程家人?

哪个程家?

在这里敢称一句程家的,也就只有辰生集团的程家了。

林笙有些恍惚,程心,那个跟她住了两年多,相依为命的男孩是程家人。

她的脑中犹如被汹涌的波涛席卷而过,将她对程心原有的认知尽数打破,她心里开始慢慢浮现出那些不合常理的点,程心那优雅的礼仪,刻在骨子里的规矩,以及温和沉静的性格,这些都是需要长年累月的熏陶和浸润。

这样性格的人怎么会是和她一样真的从烂泥里长出来的人一样呢?

这些疑点汇聚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她不敢再回想,也不想再回想,她只觉得她的脑子里好乱,头疼得厉害。

她回身走了两步,忽地两眼一黑,跌下楼梯。

两天后。

林笙睁开眼,空气中浓烈地消毒水味仿佛也在同一时间灌进她的口鼻,这让林笙不由地蹙起眉,她轻微挪动了一下已经压麻的半边身子,抬起手臂遮挡住窗边透过来的刺眼阳光。

耳边传来医生严肃的话。

模模糊糊的。

“是轻微脑震荡,还有左脚腕骨折。”,医生下完症断书,把单子给了一旁的唐昭就走了。

林笙微微启唇。

“阿昭……你这几天不是还有采访么……你赶快回去吧?这里不用你操心。”,两天未曾说话,林笙嗓子有些干哑,喉咙里似堵着一口血。

唐昭偏头扫了她一眼,一面说,一面倒水,放好吸管,递到林笙手边,“醒啦?醒了就好好躺着,喝点儿水,不要说什么‘狗话’。再说了,我走了谁来照顾你,咱们俩一个福利院里出来的,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咱俩啊…谁也摆脱不了谁。”

“况且,我都还没问你呢?你怎么回事?把人程家少爷养家里自己不知道?”

林笙呛了一口水,埋头装鹌鹑。她只是捡只流浪狗,怎么知道会捡到小金人,要是她知道他一点儿也不可怜,她才不会捡他。

唐昭鄙夷道:“好了好了,看你那一脸丧气样,我去警局问过了,他确实是程家人,人家那是回家,你也别去找他了,再说了天下男人多的是,这个没了再找一个,你当下最重要的是好好躺着,养好伤。”

“……”林笙无力辩解,“我知道这些,我不会再去找他,我也能照顾好自己……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了……

林笙现在不想想这些事,她的心敏感地想将这些痛苦悲伤隐藏起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她说:“昭昭,你的采访工作不正是关键时候,你不是说这次采访工作做得好,你就有机会调到政|治部吗?你不用在这里照顾我,真没事儿,小时候条件不比现在差多了,不也挺过来了。最重要的是现在!我希望你梦想成真!”

你想要的都得到。

一个普通人一生遇到的能够改变命运的机会并不多,一旦错失,很可能错失的就是一生的前途。唐昭得到这次采访机会并不容易,她已经连续请了两个工作日的假在这里照顾她。

说着,林笙就开始赶人了,“快去快去,我这里我请一个护工就好了,你别看我这脚腕上绷带一圈圈的包得吓人,其实一点事儿没有,过两天我就能下地走路了。”

林笙知道她一路走来有多不容易,她被安排去韩国,去了一年才换来的采访机会,报社那些人好不容易才松口,如果这次采访工作做得好,就答应让唐昭进政|治部试试。

唐昭一直想做的事,她是知道的,她怎么能让唐昭这么多年的努力因为照顾她这点儿小事就白费。

唐昭看着她,无奈地长舒一口气,心里软下几分。

林笙朝她摇头晃脑地笑笑,“去吧,去吧,我相信你的,阿昭。”

当年下午,林笙吃过晚饭就出院了。林笙没有请护工,她的左脚腕骨折,估计得养三个月的时间,她可不想在医院里住上三个月。她买了一副拐杖,自己杵着拐办完出院手续就打车回临福小区了。

刚走到单元楼门口,林笙就遇见了那个不想遇见的人,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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