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饭店有地下党这件事,是窦仕骁的心病。
凌晨五点半,裴秋成从和平饭店赶回来,抱着文件夹,站在抚平西路136号外,愁眉苦脸。
裴秋成个子不高,极瘦,面有菜色,穿着小码的制服也还是伶仃晃荡,腰带不敢系太松,否则风一吹就像个在衣服里摇摇晃晃的稻草人。也是因此,他大多负责内勤事宜,不常上街。
除了情报和文书这些文绉绉的工作外,他还有一项鲜为人知的技能,意外地很实用。
前一天的行动从人数和规模上可以说是远超预期。其实窦仕骁只想抓那个“据说去过和平饭店”的家伙,但他们非要在游行队伍中抓人,显然犯了众怒。
这帮小崽子是会抓主要矛盾的,上一秒还是阻拦先进青年思想进步社会实践的愚昧大男子主义兄长刘启,下一秒碰上阶级敌人,立刻就成了惨遭迫害不幸被捕的民间义士。所以除了刘启这个嫌疑犯,又带回八个跟抓人者起激烈冲突的暴徒,这下事情就更大了,八十多个学生和老师跟着他们回了局子,在门外的台阶上禅坐到第二天早上,还剩三十多,不哭不闹,只让他们放人。
裴秋成面对这群在台阶上打瞌睡书呆子们,他不想惹这帮秀才,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过……踌躇半天,干脆扭头走了后门。
观察室没有亮灯,显得单向玻璃后面的台灯亮得出奇。裴秋成略微松了一口气,军姿当场垮掉,文件夹被塞到腋下,他甚至准备找个椅子打盹。
随着让人头发一痒的电流声,灯亮了起来,他的上司,窦仕骁,正窝在椅子上,不冷不热地看向他。
裴秋成递上文件夹,而后轻轻摇了摇头,意思是,在最近一次和平饭店的全面排查里,几乎没有值得讨论的问题。但也并不是没有问题,只是暂时没有能借题发挥的机会——就好比日本人当时声称要找一条死在定安城里的狗,才理直气壮地挤进了城。
他们只是现在没有狗。
没狗事小,最主要的问题还是——那是和平饭店,如果他们也编造一条不存在的狗,诸国大使馆会把他们都变成真的狗,要是碰上哪天日下部决心整顿军务,定安城里就真的会多出几条原本不存在的死狗。
所以,没问题的结果往上走,这件事情就会变成他们的问题:不作为,办案不力,无能,无用,红豆泥八嘎得死。
窦仕骁叹气。
他也懒得看笔录了,抬眼看向捉回来关了一天一夜的年轻人——他们行内叫“晾”,窦仕骁一直觉得这是个很形象的词,尤其是对这种刺头,一定要有这样的步骤。抓回来,不审,不问,不理,不让睡觉,当然也不给吃的。滚烫的开水,得晾一会儿,才不会伤着拿杯子的人;同理,刚抓回来的人,尤其是这种热血方刚的小年轻,也得晾晾,才不会搞得工作推不下去。
实际上,对于没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晾就够了。你不理他,他们自己会忍不住在脑子里东想西想,越想越觉得自己确实有点问题,下次见面,不需要提问,连八岁那年偷了姥爷的西瓜都一五一十地交代,再晾几天,他甚至能承认烧圆明园的时候是他递的火柴。
裴秋成立正在一旁汇报:“前天晚上运送食材的车已经找到,剩余的食材也检查过,都是长期合作的商家和司机,没什么可疑之处,不过保险起见,还是在司机家附近设置了盯梢。保洁那边倒是有人跟今天的调了班,两个人都已经控制起来,昨晚也去他们家里突击搜查过,目前来看,都是普通老百姓,笔录都在这。”
“访客呢?”
“那可太多了。”裴秋成露出一个你懂的眼神,又压低了声音补充,“大部分都是惹不起的。”
这工作是真的难做。
翻开文件夹,里面是一沓打印在纸上的照片。窦仕骁一张张看过,然后把它们排在桌上。
都是些劳动人民的照片,仔细看的话,都是写满头大汗的车夫。特点是统一都晒得黝黑,姿势倒是各不一样,有些茫然地望天,有些愁苦地看地,有些就坐在地上打盹,有些则眼含期待地看向走来的人,只是没有人注意到镜头,很显然,全是偷拍。
窦仕骁拈起一张:“这些是能确认去过的?”
“门卫、前台,保洁或者搬运工人,但凡有人有印象见过,都做了标记。”
窦仕骁往椅子背上一靠。椅子是木头的,椅背是直立的,正襟危坐时也就堪堪能托住脑袋,绝对称不上舒服。他却牵扯嘴角,露出一个微不可察的笑意,连带着小胡子都放松下来。
他把照片举到灯前,照片上的人脸在强光的穿透下变得半透明,渐渐与单向玻璃后的人脸重合。
年轻真好啊,窦仕骁忍不住感慨,虽然头发短得几乎没有,但只不过一天一夜的时间,胡茬就已经毛茸茸地光顾这小子青葱的脸颊。年轻和和活力就像种子发芽,藏不住的,哪怕用一座山压住,萌芽也会挤开石头,绿色会从缝隙里弯弯曲曲地钻出来,然后顺着石头、木头,顺着一切可以攀爬的东西蔓延,最后铺满山头山脚。
他用目光描绘那张脸,然后看向照片角落用红笔画着的红圈。
“我们现在有狗了。”
裴秋成想起了自己名为“瘦阎王”的诨号,又想起了他的工具箱。他很喜欢那套工具,冰冷,坚硬,精妙,周到。铁的味道与血液类似,而他不知道自己更喜欢哪个,又或许,他有时好奇这两种相似气味混在一起时是否会产生什么奇妙的化学反应,否则怎么会激发出那样令人着迷的芬芳?
有一次听华北商会的一位理事的太太说起,香水有前中后调之分:最先闻到的是前调,散得最快,然后中调慢慢散发出来,最后是后调,后调往往混合了人本身的气味,在长达几个小时的环绕里形成因人而异的味道。裴秋成钟爱的香水名为“抚平西路136号”,前调是审讯室里的潮湿和霉味,中调是铁、血、汗、眼泪外加人体排泄物的混合,后调是恐惧和创伤后应激障碍,留香时长是一生。
这支香,还没人挨过第二喷。
窦仕骁从椅子上支棱起来,好像看穿了他在想什么:“你先别急。”
“啊?”
“天气正好,今天咱们先带小朋友出去玩玩。”
于是刘启困倦了一天的脑袋被套上一个麻袋,扔上了车。
不知道是疲惫还是惊喜,刘启有种精神恍惚的感觉——他没有想到“幸福”来得如此突然。车夫刘启,竟然也有坐车开过使馆区的一天,真是扬眉吐气,虽然别人是用臀部坐,他是用脸触地,此外还有几只脚踩在他身上。但是这样也好,他的脑袋就贴着底盘,发动机和传动的声音从未如此清晰。听声音这是一辆尼桑80型4轮卡车,真是受宠若惊,在刘启的概念里,娘炮才坐小轿车,真男人就该开卡车!重型!超大负重!3对轮!
谢谢卡车聊胜于无的减震,刘启的脑袋像瓜一样颠簸。先是有些坑洼的土路,然后是平整的柏油路,最后被揪下车,扑面而来的是凉风和令人醺醺然的香气,脚下也变成了软软的地毯,一脚踩上,几乎要陷进去——和平饭店到了。
这是早上六点来钟,太阳刚刚升起,大部分人已经开始了今天的劳动,甚至有些已经完成了第一趟班。伴着一阵吵闹和尖叫,刘启被扔到墙角,头上的麻袋也终于被扯开。
睁眼的刹那,他被这个房间的华丽和宽敞所震惊——那张床几乎跟他家的堂屋差不多大,如果有一张桌三张凳就能称得上是堂屋的话。什么都是金色的,床像是镶了金边,墙上似乎贴了金砖,窗帘,那样华丽,那样繁复,像是仙女的裙边,褥子厚得能把人埋进去,事实上里面确实埋了一个人,那正是尖叫的来源——一个睡觉也带着妆容的女人,床边还站着一个胖头胖脑的男人,双手杵着拐杖,正对所有人怒目而视。
乌泱泱一屋子人,刘启不知道该看哪里——是仔细审视带他进来的那群差人,还是继续看这两位没穿衣服的——呃——奸夫□□?
他先入为主地认为这是一对奸夫□□,实在不是狗眼看人低,而是,这一男一女长得确实都不像好人……
但是……这一切跟他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带他来捉奸?
再说了,此情此景,这是不花钱能看的吗?
那个胖脸男人——刘启才发现他胖的仅仅是脸——在看清来人后已经跳起来开骂了:“窦仕骁,你*****,****,***!*******!谁***给你的权利在这****?****!”
用词之粗鄙,只能形容为不堪入耳。刘启瞟到桌上放着吃了一半的西瓜,他的精神已经坐在那张柔软的沙发椅上,整用勺子挖出西瓜中心最甜的一块,放进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