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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芜城盛事2:落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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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景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晴

在我得知自己命不久矣的第三天,我决定开始写这本札记。前文所述皆为回忆,记述零散,或有遗漏。即日起为当日或翌日所记,字迹潦草,聊以慰籍;后记附有人物及组织等记录,是为札记。

这几天我的身体还是老样子,虽然已经停用了玄草香和蜂蜜,但尚没有任何起色。反而没有了玄草香,我睡得更不安稳,白天里精神很差。加之背上的烧伤未愈,我担心其他人察觉端倪,于是借口风寒闭门不出。叶德明照着风寒给我开了药方,每日三次,王陆会煎了药给我送来。我知道喝了也不会有什么用处,所以把药都悄悄倒掉了。

马师傅知道叶德明来过后像是吃了定心丸,他嘱咐我安心休养,他自会替我盯住府上的动向。于是我命他去林溪茶室给向岚带一封信。给向岚写信一是给他报平安;二是让他注意自己的言行、谨慎行事,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致使功败垂成;三是告诉他我近日身体有恙,让他暂时不要来找我。

马师傅送了信很快就回来了,他在茶室遇到了小风。不过他知道我私下给向岚送信,并不想让小风知道。所以没有出面,只是在暗中观察。马师傅远远地看到小风把剑抵在向岚侍卫的脖颈上,说了几句话就走了。小风走后,马师傅也把我的信交给了那侍卫。我猜向岚这一、两个月该是不会打扰我了。

帮我留意林溪茶室和净水阁的动向,以及近来皇都市井的消息。我这样交代马师傅。我已经不在意马师傅会不会向季翀报告我的动向了,季翀想知道的事情总会知道,从哪方面得知并不重要。我现在担忧的是另一件事情。

我担忧小风和向岚的关系。因诸多缘故,小风和向岚相处得一向不算太好,而我和周俊驰在其中周旋,他们相处得也不算太坏。可是眼下周俊驰已经离开皇都,如果我又不在了,他们说不定会站在彼此的对立面,彻底撕破了脸皮。以他们各自的性格,这是绝对有可能发生的结果,特别是当他们消灭了共同的敌人的时候。这时看来我又有些庆幸向峻等人是我们共同的敌人,只要他们不死,看在利益的联结上,小风和向岚尚不会反目成仇。只是我若一死……,小风该如何自处。

门外响起敲门声,王陆告诉我季乐已经回府,他听说我病了,准备下午来看我。我让王陆在前厅准备茶水、瓜果,和点心招待季乐。说起来我也不得不佩服季乐在某些方面的固执程度,季翀暗中做了这么多手脚,包括把他推去安南和平昌公办,介绍门当户对又有才华的女子与他相识。他皆是无动于衷,仍是一门心思都扑在天香楼的林阮身上。

季乐在大部分情况下对季翀言听计从,却在婚姻大事上突然叛逆起来。按照规矩,季春应在季乐后面成婚。季翀为了幽王府的面子,本是不愿意逾矩。只是季乐推三阻四,令季翀气恼,恰逢季春又选到了自己的良配。季翀便顺水推舟,跳过季乐,直接为季春做主娶亲了。

其实以林阮的身份,不要说嫁给季乐做正室,就算是妾室也是绝无可能的。这一点季乐心知肚明,却始终不肯让步。我不知道这是他的固执,还是他的真情。总之,这已经成为了他的弱点。相比较而言,季春就要冷静多了,他不在乎感情,只关注利益。我突然想起了温秀儿,她大概以为我那日已经被烧死了,希望没有吓坏了她。

下午季乐来看望我,除了探病以外,他也为地皮的事情而来,我把先前写好的三个方案交给他。第一个方案即是效仿沈家文渊阁,以当铺为基础,辅以拍卖之功能,收集北方地区的宝物,供王室和贵族享用。第二个方案是以钱庄为基础,整合当铺的功能,聚敛皇都的财富,握住皇都的商业命脉。第三个方案是投入新兴的印刷业,印刷古籍、图书、画册等纸质读物,益于皇都百姓,利于提高幽王府的声望,便于收集情报,能够把握舆论的方向。

季乐认为后两个方案都大有可为,他会认真考虑后再与我讨论。谈完这些,我也询问了他在安南和平昌的经历。季乐言辞中颇为谦虚,但我知道他德才兼备又勤勉好学,想必在地方上积累了一定的口碑。我有几分为他感到可惜,我问他,真的没办法放下吗?

人的心里总会有那么一、两件放不下的事情吧,你没有吗?季乐反问我,我无法答没有,而我如今心里放不下的事情还不止一、两件呢。这一下我也知道我没有劝慰他的立场,只能提醒他天香楼有向峻的耳目,让他自己多留个心眼。

季乐留下了他从平昌给我带的礼物,又唠叨了两句才走。我和他说了很久的话,眼皮打架得厉害,便用胳膊支着脑袋眯了一会儿。直到王陆跑过来喊我吃晚饭,我才猛地醒了过来,冷汗湿了我整个后背。汗水渗进了纱布下的伤口里,我有些痒也有些痛,但因为我看不到伤口,所以没有办法自己清理。我抬头看了王陆一眼,还是没有开口。

王陆熬了白米粥,不咸不淡,也合了我这个病人的胃口。粥还没喝完,郝连云进门了。他关了门窗,小声和我说是季春让他找借口过来的。

过来干什么?

看你的病……郝连云赔笑脸说。烧伤一事除了小风、马师傅,和叶德明外无人知晓,我也没打算透露给郝连云。

风寒。不过我不介意你描述得更严重一点,让他得意一阵子。府上的正事准备的如何了?

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更何况有我帮忙,请少爷放心,我不会让祭司大人过于操劳的。郝连云这时才献宝似的把一坛咸菜递到我面前,这是大人让我带过来的。

郝连云,你贵为祭祀家族理应知道祭司该如何婚配。我心之所至,随口问了这个问题。

哦,祭司一般都晚婚,按照规矩,一般成婚的祭司不会再担任主祭司的工作。不过,真像前任大祭司这样终身不娶、孤独终老的也是极少数的。说到这儿,郝连云忽然眼珠一转,但我看祭司大人也不会娶亲的,他心……

王陆突然敲门,他把汤药给我送过来了。郝连云适时地闭了嘴。我不便在郝连云面前倒掉汤药,就和他说你回去吧。郝连云也担心别人看出我们关系不一般,打过招呼以后就走了。郝连云和王陆都走了,我的耳根也清静了,我把药倒进一旁的花盆里,然后到书房看医书。

我不想死,只能想设法自救。而叶德明的毒哪有那么容易解,小风曾说过他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医术大家,此番用毒之术也是绝妙至极,恐怕这破解之法也是极难寻的。我从最基础的开始学起,恹恹地看了两个时辰,也有几分瞌睡了。

烛影摇曳,小风从侧面窗口翻进来。天色晚了,我打了热水,帮你清理伤口。他走到我身边,拿走我手里的医书。

我在小风的帮助下,马马虎虎地沐浴了半个身子。我向前趴在木桶的边缘,小风用湿毛巾帮我擦背。又帮我清理了伤口,换了烧伤的药膏,再重新包扎。我隐约闻到熟悉的味道,抬眼看向小风。

这是我身上的味道。小风用的香料很特殊,我从来没有在市面上找到过替代品,玄草香也只是相似而已。他们都说这个味道不好闻,和煎药味儿差不多。但这味香料确实有安神驱邪的效果,所以我拿来给你试试。原来小风以为我不喜欢他的味道,其实无论他身上是什么味道,我都无法不喜欢。

好了。小风把衣服递给我,转过身走到屏风后面。

我忍住嘴角的笑意,我自己可以,回去休息吧。我在屏风后面换完了衣服,出来一看,小风已经走了。我喊了王陆过来收拾东西,准备回房间睡觉。摸进漆黑一片的屋子,我瞧见床上窝着一个人。马上笑道,你怎么没走。

过来。小风伸出手,我一侧躺在床上,他立即凑过来,双手环住我的腰,靠近我怀里,额头紧贴在我的胸口。我身子一僵,全身都热起来,他却搂得更紧。快睡觉,他闷着声音说。我深吸了一口气,心无旁骛地睡了过去。

——《季夏札记,缘起》

顾夏和范明轩根本没有去约定的集合地点,他们一路向东,在天亮之时抵达一家客栈,并用二人身上所剩无几的铜板买了两碗面。吃过面以后,顾夏到前台找了客栈的老板。

“老板,小人和表弟自渝州而来,特意到咱们芜城投奔亲戚。只是盘缠带的不够,眼下穷得一个铜板都拿不出来了。所以请教老板可否容我们二人在这里打点零工,凑个路费,好让我们能有机会见着家里的大伯。”顾夏言语里带了几分渝州口音。客栈的老板上下打量顾夏和桌子后面的范明轩,

“老板,像是喂马、倒泔水、清夜壶这些差事我们都能干的,晚上只给我们一方草席就是足够了。还请老板发发善心,行个方便,帮帮忙。”顾夏模样十分诚恳。

“会做饭吗。”老板看着二人问,顾夏倒是会,只是味觉嗅觉尽失,他也拿不准自己做出来的饭菜得是什么味道。万一砸了客栈的招牌,就是节外生枝了。

这时候范明轩说话了,“会。”

于是顾夏和范明轩暂且在这家客栈落脚了。顾夏并不急于同沙漠金门的人汇合,他留在此处,一是因为他们囊中羞涩、寸步难行;二是因为此地的位置极佳,便于收集情报,同时了解沙漠金门和万物楼的动向。等他们这一两日攒够了钱,则会继续向东,跟上准备进入落霞剑派的阿杰。

范明轩因会做饭,被分配至后厨帮工;而顾夏被分配去打理客房。此外,范明轩可以住后厨师父共用的大通铺,而顾夏只能去睡马棚了。除了住宿以外,老板还答应管他们两餐,中午和晚上各有一个馒头和半碟咸菜,工钱二人一天总共六个铜板。闻言,顾夏在老板身后作了两个揖,连声道谢。

顾夏和范明轩安顿下来后,很快就各自上工去了。芜城原本便是人口来往频繁的地方,加之落霞剑派的盛事在即,不仅沙漠金门和万物楼的势力在缓慢渗入,而且来自其他门派的武林人士也在快马加鞭来到这里聚集。这家客栈的生意更胜以往,能够廉价招揽顾夏和范明轩这样的劳动力,对于老板来说是锦上添花的好事情。

打零工的第一天,顾夏忙到了亥时,他知道自己被老板诓了。但条件已然谈好,没有什么反悔的余地了。吃过馒头和咸菜,顾夏四仰八叉地躺在马棚里看月亮。外面气温低,好在有藏蓝心法护体,顾夏不觉寒冷。忽然他看到身旁的马匹扭了个脖子,往旁边一看是范明轩过来了。

“不在你烧火的大通铺里歇着,怎么过来这穷酸地方来看我?”顾夏漫不经心地低下头,

“看你冷不冷,顺便问问你打算在这里停留多久。”范明轩看着顾夏,

“哦,说不定我不走了呢。这里管吃管住,还有工钱。又是山高皇帝远,就算不回沙漠也没有人知道吧。”顾夏伸了个懒腰,

“哦?是吗?我看不尽然吧。”范明轩勾着嘴角露出一点微笑,“你就在这儿挨冻吧,我回屋了。”顾夏看着范明轩的背影摇了摇头。

顾夏和范明轩在客栈打了三天零工,第三天晚上顾夏对老板说他们已经攒够了路费,可以继续赶路了。老板殷勤地挽留二人,被顾夏婉拒。顾夏心道,这么点钱,还想包长工,想什么呢?好在虽然钱少,但打探到的消息和情报亦有几分价值。顾夏知道在这三天里有两批万物楼的杀手乔装经过这里前往落霞剑派,有三组沙漠金门的杀手经历厮杀后抵达此处,还有五伙赶路的武林中人曾在此用饭。落霞山很快就要热闹起来了。

“有没有人告诉你,走夜路是很危险的。”范明轩跟在顾夏身后说,就在他说话的同一时间,他出手了。而且动作快如闪电,他掐住了顾夏的脖子。

然而,顾夏就像是长了后眼一样,在对方掐住他脖子的同时,他用左手的食指和中指对在近在咫尺的手腕轻轻一弹,接着一跃而起,向后空翻,一下子来到了对方的后身位。这套动作行云流水,不太像临时的反应。他预判了范明轩的动作。

“你难道忘记了,我从来都不怕走夜路。就因为夜晚危险,所以我才特别喜欢。”顾夏笑了,范明轩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功夫,他当然根本不是范明轩,“好久不见了,温怀桑。”

“哦?你怎么发现我的。”温怀桑往身上随手一抓,似乎就像是玩偶换了一层皮,现出自己原本的相貌和打扮。他这个人白白净净,生的一副女相,眉眼清秀,神情狠辣。嘴唇微薄,呈血红色。他很瘦,个子不高,却穿一件肥肥大大的紫色长袍,头上还斜戴着一顶扁平的紫色帽子,上面插着一朵红色的牡丹花。

“你的运气太差了,你不该假扮范明轩。你若是换一个人冒充,我现在大概已经死在你手里了。”顾夏有点惋惜地说。

“那现在呢?”温怀桑的动作比他说话快,他的话还没说完时,他整个人已经冲向了顾夏,他宽大的袖子里藏着一柄短剑,直指顾夏的咽喉。

“现在,你已经没机会了。”顾夏身子不慌不忙地往后一滑,手掌里突然多出一个长方形的木盒,盒子里蓦地飞出四颗金色的珠子,撞在温怀桑的身上,发出“滋滋”的爆破声。是巳木宫的自燃珠。这次出门之前顾夏厚着脸皮从战小星的手里硬抠出了两盒,一盒自己带在身上,另一盒给了冯佑诚,此时正是派上了用场。

“这是我送你的礼物,下次再见了。”顾夏眼见温怀桑措手不及,立即飞上房檐,几个起落后消失在黑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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