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踏进玉兰榭的庭院,便听到师叔爽朗的笑声,陈阿七心下疑惑,师叔不是不满自己就这般随祝九去京城,气哄哄地找他讨要说法吗,现下怎么如此高兴。
“阿七,快来!”
张天师远远看见她的身影,便迫不及待地唤她进屋。
“你快看看这是什么!”
陈阿七接过宣纸,《娶妾书》三字跃然纸上,哭笑不得道:“师叔,这便是你为我讨的说法……”
“我观祝大人面貌不凡、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又英雄救美,日后必会大有作为,说不定登朝拜相……”
“停停停!”陈阿七见师叔这般大放溢美之词,颇感无奈,“师叔就不要在阿七面前耳提面命了,既然祝大人如此逸群之才,《礼记》有云‘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师叔为何劝让他纳我为妾,何不娶我为妻?”
不等张天师回答,一道清冷温润的声音响起。
“阿七,做我的正妻,是要为我殉葬的。”
陈阿七望向祝九,他衣袍些许凌乱,想必是刚准备小憩便被师叔拉起来写了这封书,笑着反讽道,“那我岂不是还要谢过祝大人,宽宏仁慈给我一个名分。”
她心中其实并不气恼,只是想问上一问,看看他是否如世间男子一般多情凉薄,来了祈宁县几日便带一个女人回去。
虽然那个女人,是自己。
他今日可以带自己回京,他日也可带阿猫阿狗阿三回京。
“虽然咱也不知道这是哪门子的道理,祝大人,这是你家的规矩还是京城贵族都是如此?”不等朱明聿回答,张天师扬了扬衣袖,“再说阿七,做正妻要日日伺候公婆、管理家务,束缚过多,倒不如妾休闲自在。”
“要我为妾,与任人宰割的猪羊又有何异?”
朱明聿见她此时言语犀利,和凌晨被救时的软萌入怀大为不同,像一只讨主人怜爱的小猫长出了些刺,不由得来了兴致。
陈阿七此话一出,张天师便劝住她,“阿七,祝大人本来不愿写《娶妾书》,我威逼利诱之下他才肯执笔,怕他日后对你不好,我一同让他写了《放妾书》,只是上面还未添你的署名,你哪日不想与他过,便可自己添上名字,恢复自由身。”
陈阿七接过眼前两张宣纸,抬眼问祝九,开口询问,“这也是你的想法?”
“不是,”朱明聿拿起圆木桌上的青花凤凰纹三繫茶壶,茶香飘逸,众人以为他这等关头还有闲情逸致品茶。
“操劳了半日,喝口茶再质问我也不迟,”他将第一杯茶放在她身前,接着一一递给张天师、阿寿,最后才是自己。
张天师和阿寿欣慰对视。
闻言,陈阿七意识到他知道自己去见了被救出来的苗小银。
陈阿七本就没什么怒火,她知道眼前的男子面如冠宇、才貌双绝,出身不俗,非寻常男子之资,以自己的身世,恐怕打着灯笼也高攀不起。面对这般男子,她也并不是菩萨心,没有任何“僭越”之情,可不是妾,也不是现在。
她并不认同《礼记》中的“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可这大乾朝的百姓认同,读书人认同,当权者认同,她便要问上一问。
“你孤身一人随我入京,张天师与阿寿自然放心不过,既然这《娶妾书》和《放妾书》能让他们安心,我写便是。”
“我想娶你为妻,但碍于家规,且虽出身名门望族不过?色厉内荏,我既在泥潭,不忍你再满身脏污、虚以委蛇。”
“阿七,我身在牢笼,不愿你深宅锁院。”
三人见祝大人不说则已,一说竟如此真挚,不免错愕,张天师反应过来眼中满是欣赏,“阿七,你放心与祝大人去京,安顿好了我们去看你。”
陈阿七不语,默默看着手中的宣纸。
“阿七,京城对我而言是牢笼,可我却自私地想带你回去,但这不是命令,而是请求,我请你,我求你,陪我回京。”
朱明聿的语气少有的温柔,二十年来,他就像独自舔舐伤口的小狼,对这个世界由好奇到无助,最后转为冷漠。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爱她,但他知道,她是特别的存在,从初次祈宁县外相遇便是了。
即使那时她散发披白衣,像孤魂野鬼一般。
他知道此程危机四伏、党同伐异,他原本只想忍气吞声、忍辱偷生,可自鬼刹庙遭遇暗杀,他终于知道,生在皇家,不争,就是等死。
他不忍带她回京面对血雨腥风,可他更不忍她嫁人生子、在不具名的男人怀中谈笑风声。
“阿七,你是自由的,去与不去,全然在你。”
朱明聿把那支细心擦拭的银簪放置在桌上,满眼期待地看她。
陈阿七望向他,那双眼睛深邃如谭,她怎么也看不透。
可为何他的眼底淡淡发红。
神秘而真挚。
这是陈阿七当下最直观的感受。
“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