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为裴晟怔住的反应,是嫌弃——毕竟,原先以为这位公子不过是个民间郎中,如今才知,他竟然是裴老先生的公子。
小伍是贫苦人家的孩子,自小喜好练练拳脚,刚满十八,就跟着邻家的大哥,在衙门谋了份差事。
那大哥就是薛鸣飞。
小伍没读过什么书,家里也没那个闲钱送他去书院或私塾,但薛鸣飞会教他认字,还总跟他说,读了书,人才能更明理,更通透,也更有前途。
听得多了,小伍便不知从何时起,也开始羡慕和敬重那些满腹经纶的文人雅士。
他当然也听说过“裴三”的美名。
但他并非因为裴晟是裴申的儿子,才格外想亲近他。恰恰相反,他此时心里对裴申的敬重,还远比不上对裴晟的。
先前,裴晟在这里写字的时候,小伍听见了——薛鸣飞夸他的字,“好看”。
小伍那时就觉得,裴晟一个哑者,瞧着身子骨也瘦弱,竟能如此勤学奋进,既懂医术,又通文墨,实在很令人叹服。
换作自己,可能早就自暴自弃了。
现在也是一样。
裴老那么担忧这位昏迷的辛大人,小伍只能想到,那或许就是“大官”之间的“相惜”?
可这位裴公子……方才眼见父亲亲近旁人的落寞,却是被他深深看在了眼里的。
因此,一听见裴申说裴晟“淋过雨”,“身子撑不住”,他立时就想把自己的外衣给他穿。
裴晟却无法完全了解小伍的这份好意。他只是,在听见裴申对方成说担心自己的时候,感到身上,终于有了些许暖意。
可小伍的眼神实在过于炽热诚恳,裴晟竟做不出拒绝的回应。
他踌躇再三,终是抬手接下,还用口型无声说了句,“谢谢”。
怕小伍看不懂他自创的手语,他便在接过外衣后,对小伍又作了个抱拳礼。
小伍爽朗一笑,露出好几颗洁白的牙齿:“公子别客气!快穿上吧,仔细着了风寒!”
裴晟不好再推辞,用双手捏住衣领,便准备套上。
可那带着小伍体温的外衣刚一落到肩上,裴晟的动作忽然一僵,目光不由自主地便看向了床头的圆凳。
那里,还躺着辛墨的外袍。
裴晟霎时,就想起了那记忆犹新的一幕。
肩头的温热是相似的。只是小伍的外衣上,没有那人外衣上的淡淡幽香,也没有那股……难闻的血腥味。
方成见二人相处亲睦,忍不住也笑着夸赞了小伍一句:“可以啊小伍,近日来愈发长进了。”
就连裴申,也对走回去继续给辛墨擦脸的小伍道了句:“多谢这位小兄弟。”
小伍笑得更欢了:“嗐,小事!”
说完,还悄悄对着淮生挤眉弄眼。
淮生也被他逗乐了。
自从辛墨被抬进来,整个花车上的气氛就压抑得很,县令大人也表现得焦头烂额,淮生一度连呼吸都克制着,不敢用力。
如今看来,总算不用再那么小心翼翼了。
裴晟已经将包袱里的东西分好类,骨针和丝线暂时用不上了,他只拿了金疮药和裹伤布,打算先给辛墨的伤口止血包扎。
不得不说,那位神女……还真是心细如发。
这么短的时辰,她不光取来了他写下的那些物品,竟还贴心地多备了几条巾帕。
……完全不像传闻中,不食人间烟火、初次“下山”的“神女”。
倒像是寻常人家,操持家事、细致入微的女主人——毕竟,就算是与他十分相熟的荣枝,也很难在一时之间,将他要的那些东西厘清、理顺,还能井井有条地安排了人去办好。
看那神女的年纪,却也就与小枝不相上下。
裴晟拿着东西回到床前,用眼神示意父亲“我先给他上药”,而后便在裴申的注视下,细心地为辛墨的伤口撒上金疮药。
刚一撒上那伤口处最深的部位,辛墨的身子忽然抽动了一下。
裴晟微微一惊,再去看辛墨的脸,果然,那人的眉头再次锁紧了。
「痛……吗?」
裴晟心想,应当是很痛的吧。
就算是陷入昏迷的人,也还保有着本能的知觉。辛墨一时半会儿大抵是醒不过来的,可他的身体,还是作出了天然的反应。
裴晟手里的动作更轻了。
尽管他知道,金疮药直接渗入伤口,要止血化瘀,收缩创口,还会促进皮肉再生,疼痛是在所难免的。
——他上药再轻再慢,也是无用的。
可他眼看着,那近在咫尺的白皙腰背上,竟然顿时浮出几滴细汗……他的心尖,就仿佛感同身受了那人此刻的痛苦。
「再……忍一忍。」
他这句心里话,不知是想说给辛墨听,还是说给他自己。
辛知白……
他又莫名地默念了一声,他的名字。
「……是挺白的。」
裴晟被自己突如其来的念头吓了一大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