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一是被饭香味香醒的。
迷迷糊糊睁开眼,房门关着,他想,香味一定是从门缝外强制挤进来的。
书桌面前的窗户已经有松动迹象,此刻风一吹就开口,铺天盖地的风吹进来,摇摇晃晃。
虫鸟鸣叫的清晨,他推开了房门,“哥哥早上好。”
时序端着刚蒸好小包子,冲他温柔一笑,腰上还系着粉色围裙,“早上好,被蚊虫叮咬的地方,还痒不痒?”
“不痒了,药没有用的哥,要你爱我才有用。”兴奋坐在餐桌前,昨晚哥哥答应他的话脱口而出:
“哥,等我高中毕业就要和我在一起,你不要忘了。”
时序不说话,夹起一灌汤包放进他盘子里,“不会忘。”
一口吃掉小灌汤包,“啊!”大叫痛呼一声,“哥,好烫好烫好烫,给我吹吹。”
“吹可没用。”时序慌张递过去一杯冰水,眉头紧锁:“喝一点就不烫了。”
江一就着他递过来的水杯喝了几口,“咕咚咕咚”喉结滚动。
其实并不烫,他装的,只是想要哥哥关心。
“哥,其实我还是不放心。”他得寸进尺,“你现在就答应让我做你的未婚妻。”
时序别开脸。
捕捉到这个躲闪的动作,他紧了紧拳头,“哥,你在担心什么,你说,你是不是怕人家知道我们是同性恋?”
江一饭也不吃了,很生气,“我告诉你,我不怕,就算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是同性恋,我也会拉着你的手,说这是我的爱人,在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人,我会证明给给你看的。”
“你是不是怕了!”怕公司里的人知道议论,怕社会的谴责。
“宝贝,你不要无理取闹。”
“我没有闹!”
胸口剧烈起伏着,背起黑色小书包就要去上学,左脚刚跨出门去,身后就传来一道绝对的力量。
关键时候,时序长臂一伸,就将人扯了回来,神情严肃。
“乖乖吃饭,我不喜欢你不听话。”
江一闭紧嘴巴,遭到了他哥的恶魔凝视,瞬间就败下阵来,极度顺从张开嘴,任由他哥给他投喂,被迫吃掉了一整笼灌汤包
最终并没有要到未婚妻的名分,不甘心。
到学校时,他向同桌说明了这种情况,同桌吃到了大瓜,吞咽进喉咙里的大瓜都差点喷出来,脸都咳红,差点一口水喷出来。
“所以,你哥答应你的告白了。”同桌惊叹于他的苦尽甘来,“那现在要想个办法让你哥妥协,要到名分就稳妥了。”
“我正有此意。”江一的嘴角微微弯起。
染黄毛,弄纹身,再去街上和一群混混称兄道弟,他哥一天不给名分他就坚决一天不改正!
混社会是真累。
就像使出浑身牛劲从干掉海绵里挤出水一样累。
他白天需要学习,只能靠中午吃饭和下午吃饭的点出去当混子,不然就把晚自习的课翘掉。
晚上他哥按理来接他,他必须跟着回家。
当混混的这半个月时间,他第一次学会不回家,这些时间以来,已经和混混头子混熟了。
站在他面前的人叫刀疤,名如其人,他脸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说气话十分唬人,任谁看了都得颤抖着退避三舍,高呼一声大侠饶命的程度。
但他其实心地善良,是一个十分有道德感的大混混,常年在市一中这一片混,经常帮助有困难的学生,也不准手底下小弟拿刀恐吓。
这群混混有自己的职业,他们是附近魔方赌场的打手,平时除了揍人,替老板除掉难缠客户,最大的爱好就是聚集在一起虚张声势,吓唬那些不怀好意的坏学生。
此刻,刀疤正带着他往赌场里走去,赌城很大,白色和金色的灯光接替闪着,映入眼眼帘的全是清一色的赌桌,此时傍晚,人多,热闹的像是要把人耳膜掀翻。
几个持刀混混朝着刀疤走来,将他身后跟着的江一四处打量了一遍,“老大,这是?”
刀疤讪笑几声:“这是新成员。”他的手搭上江一肩膀:“快给大家介绍自己。”
“你们好,我是江一。”
鎏金色的灯光下,少年一身校服,皮肤白净,那双桃花眼尤其出挑,此刻穿着一身校服。按理来说,一中的好学生应该对他们避之不及,唯恐惹上一点,但他脸上却毫无惧意。
像是知道自己背后有人,坚信在黎城这个地方,没有任何人敢伤他那种自信。
一群人混子也对他来了好奇,三三两两找他寒暄。
问他:“你看起来不像是不像泥沼出生的小伙,倒是像大户人家的小少爷,怎么会想来当混混?”
“是啊,当混混很苦的。”
江一倚在二楼的栏杆处,眸底暗色浮现,用没有任何人能听见的声音呢喃——
因为我好像变成了一个不择手段的疯子。
为了让他哥只看着他一个人,他什么事情都呢个做出来,包括杀了自己。
他不止一次的想,如果有一天,他哥有了喜欢的人他会怎么办,从前自己的回答一定是蒙着被子哭,但现在不一样了。
他会先杀了他哥,然后再杀了自己,他要和他哥一起死掉,血浆迸溅在一起。说不定来生他们就能投胎成真正的,血浓于水的亲人。
“小子,要不哥带你去换身衣服。”一旁的刀疤在他的校服上扫上两眼,啧了声,“你这身衣服让一看就不是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