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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I Wanted to Le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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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Wanted to Leave

克洛伊

凯厄斯

爱德华找到克洛伊时,她正盯着墨西哥卷饼餐车前的女生发呆。他有些紧张,因为他总感觉有什么东西跟着他们,一路以来。

“你想要一个吗?”爱德华问,虽然他知道她不会吃,但她很有可能举着它。

“我想要三个。”克洛伊说。

爱德华正要去买,克洛伊却拦住他,“我想要打三个耳洞,再买无数耳环。”

最终爱德华用两顶帽子和一枚戒指将克洛伊哄回沃尔沃。

“我真想一路走回去。”车上克洛伊玩着帽子,“走回福克斯。”

“阴天的时候我们可以试一试。”

“你清楚我不是这个意思。”克洛伊将帽子扣在爱德华头上,“你看起来真好。”

“我们看起来一样。”爱德华没摘帽子。

“你看起来比我好一点。”克洛伊戴上另一顶,“可能是因为你习惯了这种生活。”

爱德华把车速放慢了,方便克洛伊趴在车窗上看城市的夜景。

“它们很漂亮。”克洛伊说,“谢谢你,爱德华。”

“笑一笑,克洛伊。”爱德华说,“你现在是自由的,自由值得你的一个微笑。”

“我们应该买个游戏机,我们是不是没买游戏机?”克洛伊转过头来,又迅速改口,“还是不要了,我想和你们一起去猎熊。”

“我们本来就要一起去呀。”爱德华说,“你现在是卡伦了。”

“是呀。”克洛伊轻快地应了一声,“克洛伊·卡伦。”

“爱丽丝迫不及待地在给你准备冬装了,”爱德华笑着说 “别跟她说是我告诉你的。”

“她一定已经预见了,”克洛伊也笑了,伸手摘下爱德华的帽子,“包括我的举动。”

“你比你想象得要神秘。”

“你看过我脑袋里流窜的那些东西了。”克洛伊的声音低下去,尽管她努力把话讲得轻松,“你可以说每个精神病人都很神秘。”

“哦,不。”克洛伊改口,“我现在不是‘人’了。”

“克洛伊。”爱德华叹了口气。

“我始终记得那一天。”克洛伊将头靠在椅背上,“那天很短暂,但导致那天事情发生的缘由说起来却很冗长。”

“我们的旅途也很长。”车速更慢了,“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和我讲一讲。”

01.

那时我很年轻,像现在一样年轻,于是我早早地经受了精神疾病的折磨。

把错全怪罪于精神疾病未免有些太武断了。虽然我无时无刻不在偏头痛,莫名其妙地流眼泪,偶发性地摔砸东西,毫无间断地迎接腰酸、呕吐、失眠、幻视、耳鸣、晕厥等多种不痛不痒的小病害的骚扰,把错全怪罪于精神疾病未免有些太武断了。

因为那时我根本不知道生理上的反应可以追溯到心理上的创伤,更不知道心理上的创伤有医学上的统称。

自然我不去就诊,自然我没有吃药;自然我把艺术和旅行奉为解救我的圣经。

我就是这样遇见凯厄斯的,在我病入膏肓的时候。

当时我的生命正穿梭在暗绿环绕的隧道,周身是汽车的鸣笛声。我的背马上就要断在座椅里了,因为行驶我命运的司机刚从职业比赛中退役。为了不污脏古老建筑的现代化的地板,也为了门卫能按时下班,我摇摇晃晃地冲出来。

某个季节的四点半能见到日月同辉的奇观,或是在早上,或是在晚上,但显然我见到的是在晚上。我摇摇晃晃地冲出来,闯进他的怀抱。

你知道我说的是谁了,尽管当时我不知道,而现在你知道,而现在我知道。择日而亡对我来说确实不是一个好念头,假如你了解到我打算在那天的晚些时候投江,你一定会赞同我的说法。我觉得自己已经历尽千帆,又碌碌无为;我觉得我的离开对世界没有任何损失可言……说实话,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没有生命的意义,没有生命本身,这也正是你说的神奇之处——一个人能在什么都不想的情况下践行某件事。而我要践行的是死亡。

凯厄斯——让我直接这样叫他吧——改变了我的轨迹。后来简告诉我凯厄斯没有超能力,但是他的那双眼睛蛊惑了我的心。他太迷人了,以至于他问我有哪里不舒服时我无法发声回答他。我参观了大量的油画和雕塑,没有一种美能与他的美相提并论。就像,有人从我的脑海中抽走所有与“美”相关的定义和概念,再把它们具象化,再使实体融合,再将融合打磨,这才有了一个他,这才有了一个凯厄斯出现在我面前。绸缎上微闪的细碎的星光,是足够照明我昏暗的亮。

他又问了一遍。我说:“我没事,大概是低血糖。”他就邀我去吃晚餐。

我欣然答应了。我有什么理由拒绝呢?来自我亲人的伤害是无可比拟的恢宏,所以我想一个陌生人还能带来什么样的伤害呢?大不了我就逃开,像我离开家那样;如果我逃不开,我就死去。终归是这几条路。我们相谈甚欢。

眼神,他看我的眼神,仿佛他认识我许多年,仿佛他爱了我许多年。爱是一种柔情,同时是一种占有,他的眼神箍住我时,我知道我也有些东西箍住他。

我们才见面便说了数不尽的傻话,我们把归拢不住的好感藏在那些看似礼貌得体的赞美之词中。他无所不知,我没感觉被冒犯。我绝非轻易陷入爱情的人。像我这种人,倘若轻易陷入爱情,无论对我自己还是对另一半都是件糟糕透顶的坏事。

他改造我,他从一开始就在改造我,从思维到躯体。他殚精竭虑地使我了解到疾病可以医治,而我,我在被医治后仍有价值。

他彬彬有礼的付完账单,绅士的将我送回酒店,然后人间蒸发了一样,我再没见到他。

走在街上,每个过往的行人都是凯厄斯。在半夜我嘲笑自己的癔症,凌晨我又爬起来,跑到餐厅央求他们给我看那些监控记录,以证明当晚确实有人与我做伴。他们的监控记录遗失了,这比告诉我当晚我在自言自语还要凄惨。

他没留下一张字条。直到又一次地,我挑选日子。

我后知后觉,他从未对我做出解释。他总是这样,残忍地来,就再不肯消散。

我们又见面了,他看起来很生气。他找到我,在一间酒馆的后巷。其实我几乎没喝酒,是恼人的头痛折磨得我眩晕。我幼稚的试图同他解释。

他问我是不是真的想死。我说是。

于是他咬开我的脖子。

窒息、坠楼、服药、溺水……仍有什么酷刑比他的所作所为更凶恶吗?他几乎抽干我的血液,用某种不可自拔地力度;我的血管空荡了,又流淌起一股莫名的情愫。我出于被救赎的渴望而爱上他——我见他第一眼时就爱上了他。事实证明我们不应该出于被救赎的渴望而爱上任何人,吸血鬼、狼人、女巫同理。

奄奄一息之际他问我,是想要活下去还是想就此死掉。

他的问题使我想到夜访吸血鬼。初看时我很不理解,路易斯那样一个满心绝望的寻死之人会让莱斯塔特把他变成吸血鬼。那个瞬间我却明白了,将死之人的求生欲念是星罗棋布的。

我说——我也记不清自己有没有真的说出来——我想要活下去。不管变成什么,我想要活下去。

从内脏开始,我被火炙烧。凯厄斯说那过程持续了三天,我却觉得有三百年。我在地狱走了一遭,见了维吉尔和贝缇丽彩。过去的罪恶已经抹去了吗?还是说我的全部过去都成泡影?伤疤与纹身都消散了。生活涂抹我予色彩,等我褪去色彩,我有新生。

那之后我有很多次都在问自己,我是不是没走出转化的过程?眼下发生的一切是不是高烧中的幻梦?我思考不出答案,于是把这些蠢问题抛给凯厄斯。

凯厄斯抱着我,亲吻我。他的动作与那三天实行的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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