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阳光普照。
山坡上荒草萋萋,铺开了大片拂摇的淡金,随风倾斜时,依稀可见一小群正在觅食的野鹿。几株矮树生长在广袤的草野间,疏疏落落,枝杈已然秃了大半。
曼宁和裴兰顿一边聊天,一边沿着山道并肩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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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宽阔平缓的下坡道,两旁有许多洞穴和土堆,泥土松软,瞧着格外新鲜,像是獾子或地鼠连夜打出来的。几尺外的草丛窸窸窣窣,两只棕毛兔子突然钻出,相互追逐,当着他们的面一前一后蹿了过去,短尾巴没入草丛,双双消失了。
“胆子不小。”曼宁说。
“胆小的追不到老婆。”裴兰顿在一旁丝滑接茬,给出了正面肯定,“很值得学习。”
曼宁淡淡地看了他一眼。
“对不起!”
裴兰顿一秒低头。
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没有人能滑跪得比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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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宁问他这周都做了些什么,他哪敢照实说“泡在资料馆翻你翻了个底朝天”,于是避重就轻地讲了讲课业,又讲了几件狐朋狗友四人组的趣事,假装天天和朋友形影不离,预先铺垫不在场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今天周末,他们都出去了?”
“一大早就丢下我跑了。”裴兰顿哼了声,“欢天喜地的,毫无人性。”
说完,心头“咯噔”一颤,想起这次约会正是曼宁对他周末被禁足的补偿,这么一抱怨,倒显得比起陪曼宁,他更愿意和芬奇他们厮混似的。
大谬!
简直侮辱他重色轻友的高尚品格。
裴兰顿赶忙找补:“其实白鸥镇也没多大地方,来来回回就那么一个广场、四条街,娱乐活动根本不如想象中多,无非看看电影、喂喂鸽子、吃吃饭、喝喝酒,回校前再捎带点零食和日用品,去两次就腻了。我对它……早不感兴趣了。”
“喝酒。”曼宁的语气意味深长。
裴兰顿:“……”
大意了。
口无遮拦,忘了曼宁是教官。
他脚步一僵,不巧又踢到了一块牢牢嵌进土里的石头,当场绊出去一大步,差点以头抢地,囫囵滚下山坡。曼宁忍着笑,善良地装作没看见,沐浴着阳光继续往前走,将他甩在了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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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掌撑地一推,稳住重心,敏捷地找回了平衡。裴兰顿站起来,拍干净尘土,大步流星地追上曼宁,偷瞄一眼。
果然,曼宁神色悦然,唇角有一抹轻快的笑意。
就说嘛。
校规有轻重缓急,“课间斗殴”是必须在课上严肃强调的等级,像“校外饮酒”这种无关痛痒的,曼宁根本不会在意。以他的性格,哪怕和学生在白鸥镇的小酒吧迎头撞见了,也只会移开目光,安之若素地顾自喝酒,绝不干涉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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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道漫长,终点不知在何方。见曼宁心情还算不错,裴兰顿信口扯了个话题打发无聊:“教官,你随身带钢丝锯是出于什么考量,锯不听话的学生吗?”
“嗯?”
曼宁偏过头,皱了皱眉心,似乎不明白他在问什么。
“就……钢丝锯啊。”见他三四天便忘了个精光,裴兰顿无奈得想笑,提醒道,“周一那晚,在哨塔上,你不是跟我开玩笑说……”
说鱼线捆轻了,当初就应该拿钢丝锯捆我?
后半句话,裴兰顿突然掐断了没说,因为危险的直觉一下勒紧了咽喉。他隐隐感到哪里不对,飞速过了一遍当晚的记忆,脸直接白了。
没有。
曼宁从没说过这句话。
那晚,他们确实谈论了鱼线的事,但聊得不多,只一两句就换了话题。“钢丝锯”是后来做梦时,梦里那个曼宁说出来的。
换言之,它子虚乌有,纯属胡诌。
是他记混了。
裴兰顿甚至清楚自己的潜意识为什么对钢丝锯念念不忘:之前练习锯牛骨的时候,他一个不当心没扯住勾环,巨大的偏斜拉力瞬间将钢丝甩飞,鞭子一般狠狠抽在小腿上。要不是作战裤的布料够结实,他已经英年早废了。
心有余悸,难怪会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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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路走多了撞鬼,春梦做多了掉坑,裴兰顿就这么被一句漫不经心的失言架上了火堆。他深吸一口气,大脑高速运转起来,思考该怎么向曼宁解释一件不存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