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附近农户的尸体,衣服的碎片是简单的棉麻布料,他的尸体已经残缺不全。只留下被野兽啃食过后的腐蚀尸肉。上面留下了深深的伤痕与撕裂的痕迹,这些伤口成为了细菌与昆虫的温床,散发着难以言喻的恶臭,那是死亡的气息,混合着血腥与腐败的味道......”
"喂喂喂,说重点。"警长马上打断,眉头皱在一起。职业的原因让他见过太多这种类似的场景,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对此彻底免疫,反而这段描述会勾起一些真实的记忆,产生恶心的生理反应。
“嘿嘿,当时我去查看的时候,秃鹫还围在尸体的旁边,发现的时候,要不是因为衣服的碎片和人类形状的骨骼,我们都无法辨认那是一具人类的尸体。那场景让我恶心了整整的两天,那两天我食不下咽。
后来附近的警察来到现场,处理了那具尸体,通知了农户的家人,只是可怜那两个孩子,他们还如此幼小,就失去了父亲。”
“所以你是凶手吗?”警长不合时宜地再次打断,“鳄鱼的眼泪。”
他似乎明白,这个故事,或许是菲布林想坦白,也可以说是自首曾经的罪孽,来略微抵消此次犯下的罪行。
菲布林都懒得辩驳,继续说道:“警察经过调查,初步判断他的致命伤是在脖子。现场的血迹,是被野兽袭击,咬破他的喉咙,伤到颈动脉,破裂后造成的喷射状出血,因失血过多,导致死亡的。
他劝我们不要在森林里逗留太久,里面的猎物,远比我们想象中危险。但越是这样的警告,越让大家激起胜负欲。大家都开始成群结队地去追寻这危险的猎物,约定谁赢了就能获得这次狩猎活动的胜利。”
菲布林顿了顿:“但是,不幸再次降临。
又一具尸体被发现,致命伤、依然是在脖子。然而,这次是我们的同伴。尸体旁是一把双管霰弹猎枪,那是一把近距离射击、还能兼顾防身的杀伤性武器。可依然没躲过这匹野兽的攻击。”
乔尼斯:“是狼。”
菲布林:“的确没错,就是狼。可即使是这样,依然没有人退却。因为没有人相信有任何动物,比手里的猎枪还要强大。他们发誓要抓住它,剥了他的皮毛,铺在脚下,炙烤它的肉,开一个盛宴。”
警长撇撇嘴:“那既然是狼,这还不好办吗?直接拿枪击毙它就行,看来你们的枪法都不大行。”
菲布林:“大家都是这样想的,但那绝对是一只聪明的动物。为了猎杀它,大家甚至布置陷阱,拿出远程步枪作为武器。但死者还在不断出现,没有活着的人见过它。”
“如果不是你们的枪法不行,那你的意思是,这个野兽的速度快过子弹的速度?”警长哈哈大笑,“不可能。”
乔尼斯补充道:“按理说,子弹的速度最快能达到1800英里每小时,就算是最慢的子弹,也有400多英里每小时,而陆地上最快的动物,别说是狼,就算是猎豹,它的速度也只有60英里每小时,远远达不到一把□□子弹射出的那一刻速度。不过,还要加上人的反应速度,如果一个危险突然扑面而来,或许很多人是反应不过来的。”
警长的笑声依然没有停下来:“如果是普通人,或许反应不过来,但是长期居住在深山的农户,和经验丰富的猎手,遇到危险,已经本能地会扣动扳机,这是条件性反射。合格的猎人都有极强的动态视觉,他们一旦捕捉到移动的影子,都会果断地猎杀,在森林打猎时类似误杀人类这种案件,也时有发生。不至于会让狼十分精准地咬住喉咙。你这个故事好像编得并不合理啊,菲布林先生。”
菲布林并未理会他的嘲讽:“嘿嘿,狼的速度不会快过子弹,这是常识。但是,后来经过当地警方的调查,他们检查被留在案发现场的所有枪,却惊讶地发现,里面的子弹都是满的,尸体周边没有任何弹壳,也就是所有人,在临死前,一枪都没有开出!”
“噢?”警长伸出一根食指如同汽车的车窗雨刷扫动胡须,陷入思考:“那或许只有一种解释,就是可能并不是狼。而是让人第一眼就被惊吓到的恐怖野兽,并且速度出奇的快。不是一直有尼斯湖水怪的传闻吗?毕竟,森林里出现什么诡异生物,都不足为奇。”
警长摊手的动作让菲布林无语,这人是怎么当上警长的?不仅相信亡魂,还相信尼斯湖水怪什么神秘生物,这人是个十足的不可知论者吧,如果活在现代,遇到棘手的案件,他可能还会说或许是外星人干的。
乔尼斯也同样跳过了警长的话:“不过也还有一种可能,这种威胁不一定来自前方,而是后方。”
警长不屑地说道:“嗐,乔尼斯先生,这小子在说胡话,你还真开始认真思考了。更何况......."
“没错,乔尼斯先生说得对,狼正是从后方袭击的!”菲布林第一次觉得和能共用同一个脑电波频率的人谈话,原来是如此的轻松和舒服。
警长不解:“后方突袭的动物怎么会咬伤喉咙,应该会是后颈部位,又不是蛇那样能随意歪曲身体的动物。”
乔尼斯淡淡地回道:“只要转头就可以了。”
菲布林在心里暗暗佩服,这才是唯物主义者。
警长更加不解:“这是什么攻击方式?如果是野兽的话,既然在身后,不如直接咬猎人的腿或者手臂,都比等人转过头来,风险要小。而且大家都知道丛林里有危险,为什么会轻而易举地转头呢?”
”如果是我,我碰到后面有危险,会直接举起枪转身扫射。”警长开始吹嘘自己:“要相信身为帝国的一位警长的手段,当年我在帝国东点军校的时候,我那百发百中的枪法,那听声辨位的技巧,直接一击秒杀。现在军校还有我当年在射击实战训练中的成绩记录......"
菲布林实在是听不下去,但脑海里却浮现叼着雪茄,举着加特林机枪,眼神犀利且全身肌肉的硬汉形象,不过配上警长这张脸和他肥胖的身躯,显得十分违和。
“那假如有人拍你的肩膀呢?”
“拍我的肩膀?”警长一瞬间想到一头直立的狼,在后方用爪子拍前面猎人的肩膀,然后转头一瞬间,喉咙被撕裂开,鲜血四溅:”怎么可能?它又不是人类,怎么会这么聪明?这不符合常识。”
“没错,这不符合大多数人的常识,也正因如此,致命伤是喉咙,让持枪的猎人都认为危险来自于前方,而放弃对后面的警惕,肩膀被搭上的那一刻,让他们误以为是同伴,才会条件反射地转头。”菲布林终于说出答案。但他相信这个答案乔尼斯早就猜出来了,他是说给警长听的。
警长感到难以置信:“如果这发生在马戏团,我会相信,的确能看到动物直立行走,但这需要依靠食物奖励,和大量的人为训练。可这是发生在森林里,一个野生动物有这种意识,概率应该只有1%,或许更少。”
菲布林:“警长先生,不需要直立行走。它只需要将爪子搭在人的肩膀上,等待回头的那一刻,立即咬断喉咙,就能美餐一顿。既然警长先生你侦破过这么多案子,就应该知道,总有一些案子,就是偶然与必然之间的碰撞,可能正是那1%的概率,就会让一个凶手永远地逍遥法外。”
“所以,只要有1%的可能性,你们都不应该排除在这个案件之外。”菲布林终于说出用意,眼神闪烁着微光,此时,仿佛他才是那只狼。
警长终于明白他这个故事的目的,他走进菲布林,将粗壮的双臂撑在审讯的桌子上,眼神带着不容抗拒的穿透力,居高临下地审视着眼前的这位犯人:“看来你深有体会。是有些案件的犯人,能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暂时逃避追捕。但你也要知道,事实永远不会被掩盖。而且,对于警官来说,如果有一个99%的可能性选项摆在我们眼前,我们为什么要去考虑那1%的可能性。不,是100%,菲布林先生,这不是侦探游戏,当证据都指向你的时候,放弃挣扎吧。”
警长凶狠的声音像是在做最后的警告,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同时,他也要让犯人知道,这是一场正义的战争,而正义终将会战胜邪恶。
菲布林微微抬头,这么近的距离,还能清晰地看到警长下巴上的胡茬,但他没有丝毫的恐惧,敌人越是气急败坏,说明你越是接近真相:“是吗?警长先生,为什么就确定我是那个99%的选项呢?哦,不,是100%的选项。”
警长威胁地反问道:“不然呢?”
两人的眼神对峙,他们似乎在比较谁的目光更加坚定,直到其中一人怯弱地将视线移开。只是,警长的表情凝重地貌似下一秒就要掏枪把对手击毙,他看着菲布林脸上得意的挑衅姿态,让他想起,上一次有个疯子也是这样,最终让那疯子钻了空子,逃脱了正义的审判,如今他还在外头逍遥法外。
这是耻辱,是L市警局的耻辱。
这一次他不会让同样的事情发生,他相信乔尼斯,只要乔尼斯给出暗示,他会毫不迟疑地掏出大衣里的手枪射杀菲布林,越过所谓的正当程序。
如果凶手不能待在监狱里,就应该待在地狱里。
然而此时菲布林的手被铐着,无法读到警长的心声。他按着预想的计划,终于打出他的底牌:
“如果我是那100%的选项,那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谁?”警长被这莫名其妙的提问拉回现实,他发现菲布林的视线移到了他的身后。
但警长被之前身后出现狼的故事吓得也不敢随意转身,只听到后方响起低沉而节奏缓慢的鼓掌声。
菲布林掩饰不住的笑意:“对吧,尊敬的大、侦、探,乔尼斯先生。”
一方开始加码,胜利的天平重新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