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许七安的福,唐初夏在大奉王朝短暂地尝到了“家”的滋味。
许家上下都热情得过分,尤其是许二婶——自从知道她无父无母也没有半个亲人后,那股子怜爱之情便如洪水决堤,一发不可收拾。
“来,多吃点!瞧你这孩子瘦的。”许二婶的筷子在空中划出残影,红烧肉、酱鸭、鱼肉接连不断地堆进唐初夏碗里,转眼就垒成一座小山。
许二叔在一旁干咳:“咳咳,老婆,其他人也还要吃……”
“闭嘴吃你的。”许二婶眼风一扫,转脸又给唐初夏夹了只油光发亮的鸡腿,“这可是用老母鸡煨了三个时辰的,最补身子。”
初夏这孩子太瘦了,纤细的手腕仿佛一折就断,偏生又生得一副乖巧模样。许二婶每次看她埋头吃饭的样子,就想起自己早夭的侄女,心疼得不行。再加上衙门还特地给了补贴,可不得把这孩子养得白白胖胖的。
就连五岁的玲音都歪着脑袋思考半晌,最后忍痛把自己最爱的肉包子推到她面前:“给、给锅锅次……”小丫头说话还带着奶音,眼睛却亮晶晶的。
唐初夏之前因为囊中羞涩,只能靠粗茶淡饭度日,如今在许家,总算有机会把亏空的营养都补回来。
她捧着沉甸甸的碗,在这铺天盖地的关爱中险些撑破了胃。
最后唐初夏也没忘了暗度陈仓,把许二婶特地夹给她的鸡腿省下来带给许七安。推开书房门时,许七安正扒拉着二婶给他准备的“减脂餐”——一碟咸菜配两个粗粮馒头,连油星子都看不见。
“喏,接住。”唐初夏手腕一翻,油纸包划出优美弧线。
许七安接住后一闻,顿时眼睛发亮:“鸡腿?!”他感动得差点落泪,竖起大拇指:“好兄弟,够义气!”
“谢错人了。”唐初夏压低声音,揉了揉发胀的胃,“你二婶给我夹这么多菜,真以为我是饕餮转世?”
许七安眨眨眼,突然咧嘴一笑,油光沾在唇边也顾不上擦。
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酒足饭饱后,两人又紧锣密鼓地投入卷宗整理中。唐初夏发现许七安瞧着吊儿郎当,审起卷宗来却像变了个人,还经常凭借直觉灵光一闪,迅速抓住陈年旧案中蛛丝马迹,仿佛天生是吃刑侦这碗饭的。
他审卷宗时眉头微蹙,修长的手指在泛黄的纸页上轻轻摩挲,偶尔“啪”地合上册子,眼睛亮得惊人:“这里有问题!死者指甲缝里的青苔与发现尸体的河边品种不符!”
唐初夏也没闲着,作为一个金融狗,尽调做得太多了,处理海量文件是基操。
她将案件按线索清晰度用不同颜色的丝线标记,疑难杂案单独整理成册。她的字迹工整清秀,偶尔还在批注旁画个简略的现场示意图。
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效率高得让来送饭的许二叔都目瞪口呆。
小半个月下来,审过的卷宗越堆越高,终于在某天傍晚,长乐县十数年的陈年卷宗全部整理完毕,比原先预计的节省了一半还有多。
头几批送回去的据说连朱县令看了都大为赞赏,说审理得特别清晰,有些线索确凿的冤案错案已经着人重新去办了。
当最后一册卷宗合上时,许七安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欣慰道,“贤弟,咱俩真是天作之合啊!”
“上学时语文没好好学吧?成语不是这么用的。”
唐初夏低头整理文书,嘴角却悄悄扬起。夕阳透过窗棂,在她睫毛下投出细碎的阴影。
“管他呢!”许七安一把揽住她的肩,“走,喝酒去!我请客!”
王捕头这些天没少来监督两人进度,为了拉拢两人,还带他们一起去勾栏听曲,这是大奉王朝男人们的业余保留节目。
去过两次以后,唐初夏最开始的新鲜劲就过了。同为女子,她无论如何也不太能接受那些或娇艳或清丽的女孩们被迫在台上出卖色相,而她却混在台下,看着底下的男人喝酒划拳,嘴里说着荤段子。
说到底,大奉的勾栏虽然以听曲为主,但台前幕后,不免也还是存在一些钱色交易。那些女子看似锦衣玉食受恩客追捧,但这样的生活是她们真正想要的吗?无非是弱小者无法发声,或即使发声也无人在意罢了。
见她不去,许七安也不再跟着去凑热闹了。
任其他快手如何揶揄“宁宴是不是怕家里小娘子吃醋”,都只笑嘻嘻地回一句“我家贤弟比花魁好看多了”。
这也更让王捕头对两人刮目相看。
俗话说“色字头上一把刀”,能忍住的这两位都是狼人,比狠人还厉害一点!
可就算不去勾栏听曲儿,酒还是得喝。
两人各抱着个小酒坛,偷偷摸摸准备爬上许家屋顶。翻身上瓦时,许七安靴子被什么硌着,捡起来一看,赫然是一钱银子。
唐初夏一摸腰间,荷包果然又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