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百宜,相府实实在在的嫡女,卓氏含辛茹苦养大的亲生女,林万卿确实比不了。
“夫人,病还没好吗?自己的小女儿都不认了?”
林兆祈凝眼沉眉,一向淡然的面色冷的更是能将空气凝固。
“我不想再听到类似的话,夫人即便是装,也要给我装的体面一些。”
林万卿与她这位“父亲”拢共见过几次面。
第一次是在朱雀阁。
那时她还是虞绾,刚刚被邬砚说服,执拗的盛气还有些难平,同“新父亲”的交流,说白了就是见一个陌生人,礼貌客气,以倾听为主。
接着是三个月后。
在江南淮州,与其说是父女久别重逢,不如说是一场教习成果的展示。
还好,大家闺秀的做派对于虞绾来说并不难学,一番交谈后,林兆祈对她的改变颇感意外。
大手一挥,什么金银首饰、胭脂粉膏统统送入别苑,美其名曰“富养女”。
林兆祈在淮州留了不过五日,几乎每天都会往别苑添置物件,十里八乡也开始盛传,那座冷清快二十年的宅子主人竟是当朝左相,里头还养着位相府千金。
为数不多的几次接触,林兆祈留给她的印象都是一派斯文谦逊,瞧着,凡事不拘小节,可要紧事上,却近乎一丝不苟。
一旦有不如他意之处,肃下表情、沉下声,一副慈目瞬间变得阴鸷。
卓氏强势惯了,却也知道什么时候该在林兆祈面前收敛性子。
纵有满腹不满,此时也只能和着唾沫咽回肚里,还得僵着身子做出一副卑服的顺从样。
当她抬头时,林兆祈已出了书房,看着那道朱红官袍消失在矮墙转角,她这才缓下脸色。
“你还不走?”卓氏仍未收回目光,只见嘴唇上下张合。
明显的,是在说林万卿。
“母亲何必如此着急。”
林万卿也不客气,坐回饭桌前自顾舀了碗粥,“起了大早现熬的粥可不能浪费了,母亲不如一起坐会儿,尝尝我的手艺!”
白釉的小瓷碗握在她手里像是捧着朵莲,说着,嘴角一翘又露出笑。
一张白皙娇嫩的小脸,笑得俏皮明媚。
可卓氏怎么也喜欢不起来,只觉得,她是个讨债鬼,所做的一切无不是在吞噬自己亲生女儿的幸福。
卓氏甩了袖子离去,多说一句都觉得是废话。
门外候着的丫鬟婆子一多半都是夫人房里的,见着主子走了也都匆匆跟去。
不多会儿,整个院子都变得空荡荡的。
此时,隋妈妈才敢进屋,瞧见林万卿悠闲的喝粥,心头一紧低声催道,“三小姐,咱还是赶紧回暮春苑吧,老爷的书房可不能久留。”
林万卿猛喝了两口,放下小瓷碗又抓起帕子擦了擦嘴。
“不急!”
她缓着气,又慢悠悠问起旁的事,“隋妈妈,这府中的大小姐林百宜~你对她知多少?”
隋妈妈在相府伺候了半辈子,是看着林百宜出生、长大。
即便后来被派去江南别苑管事,也是在林百宜出嫁后的一年。
要问对这位大小姐知道多少,隋妈妈组织组织语言能说上个一天一夜。
若要简单扼要概括,不过也就是那几个词罢了。
隋妈妈上手收拾起桌子,嘴里也没闲着,这就回道,“早先在江南,奴婢就跟三小姐说过府中的事。大小姐是夫人的掌上明珠,美丽端庄,识文断字……”
脑海里浮现的几个词还没说完,却叫林万卿打断。
“隋妈妈,我想听的可不是这些没用的话~”她眸子一闪,抬头看过去,“娇养长大的大小姐成了太子妃,四年未生育仍荣宠不衰。这其中相爷的面子固然重要,可若自己不为自己打算,一切都是徒劳。想来,她定也是个有些手段的人吧。”
“奴婢倒没想这么多,不过,太子殿下对大小姐却是实打实的好,否则,使再多手段也没用啊。”
林万卿点了点头,“是这个理儿。”说着,这便起身。
隋妈妈上前搀起,“太子殿下如今二十有六,太子妃也正是芳华,只要两人恩爱,日后有的是机会要孩子。相爷心如明镜,自不会做那让您再嫁东宫的打算,凭白添上许多麻烦。”
林万卿一开始就知道,成为这养尊处优的“林家三小姐”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她不喜用“以色侍人”这几个来形容未来的命运,倒是觉得“联姻棋子”听着还算顺耳。
只是,维系权势与荣耀的这一纸婚约,至今仍还是个空白,所谓佳婿尚未可知。
当听说,林府大小姐林百宜嫁入东宫四年未育时,她也曾怀疑自己将会是另一个嫁入东宫的林家女。
不过,林兆祈只用了一句“我林家的女儿只做正妻”便打消了她的猜疑。
日后,更是常常念叨“要为她仔细挑选位好夫婿”。
林兆祈一副好父亲的作势,时常让林万卿错觉以为,自己真的是来享福的。
这也不免让她生出许多心思,比如,选个自己中意的,比如,挑个容易拿捏的......
既是陷入困局的命运,顺势换一个活法儿也不是不可以。
隋妈妈见她又出神游离,轻轻摁了摁她的胳膊,反应过来时才发现,她们已出了书房。
长长的游廊连接至西头的月洞门,不知何时,地板上已铺了层薄薄晨光,笼着清早还未散去的雾霭,透出淡淡的晕黄。
大邺皇宫,上阳门外。
群臣依序而入往含章殿去。
如今已是十月下的天气,风中寒瑟,让林兆祈不觉打了个冷噤。
他正走上含章殿前的白石长阶,却听身后一声高呼,脚下猛然顿住。
“岳父大人,今日来的早啊!”
太子萧聿阔步一迈双台,金绣蟒袍拢身,玉骨矜贵。